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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爷爷故事集无弹窗 二)两种“炸药”中的选择
据我了解,陈云同志在1951年底,就酝酿过粮食统购问题。由他主持起草,用他、李富春同志和我三人名义,于1952年1月15日向中央作的《1952年财经工作的方针和任务》的报告中提出:“由于今后若干年内我国粮食将不是宽裕的,而且城市人口将逐年增加,政府还须有粮食储备(备荒及必需的对外贸易),因此征购粮食是必要的。只要使人民充分了解征购意义,又能做到价格公平合理,并只购农民余粮中的一部分,则征购是可能的。目前先做准备工作,在1952年夏收时,采取合作社动员收购和地方政府下令征购的方式,重点试办,以观成效。如试验成功,即于1952年秋后扩大征购面,逐渐在全国实行。”(《陈云文选》第2卷,第16o页)这里的“征购”,就是后来所说的统购。由于一些地方同志感到这个问题事关重大,希望从缓推行,中央在1952年实际上没有进行试点。
1953年上半年,粮食供销矛盾进一步加剧,**要求中财委拿出具体办法。这时,陈云同志因病在外地休息,财委工作由我主持。我组织粮食部和中财委粮食组的同志共同研究,草拟了《粮食收购办法》、《粮食计划供应办法》、《加强粮食市场管理办法》和《节约粮食办法》。《粮食收购办法》里,没有提到征购,那是考虑到农村工作人员和农民可能难于接受。提出的方案是:除依法征收公粮外,有选择地实行余粮认购法、结合合同收购法(即订合同用工业品换粮食)、储粮支付货币法(即按储粮时牌价将款存入银行保本保值并计息)、预购。几个草案经中央初步审阅后,于6月15日提交正在召开的全国财经会议粮食组讨论、修改。7月下旬,财经会议后期,陈云同志回到北京。会议结束后,他立即拿出很大的精力继续这项研究。这时,汇总起来,共提出了八种方案。经过反复对比筛选,其中七种被否定了。这七种是:
只配不征。即只在城市搞配售,农村不征购。这种办法所以不行,是因为农民看到城市搞配售,他就会有粮不卖了。
只征不配。只在农村搞征购,城市不配售,还是自由市场。结果可能会边征边漏,农民会拿交征购粮所得的钱,到城市里从粮食公司再把粮食买回农村。
原封不动。即继续自由买进,自由卖出。这样做,困难会日益加剧,结果必乱无疑。
“临渴掘井”。先自由购买,实在买不到的时候,再去重点产粮区征购。这样办所以不行,道理很简单:到实在买不到的时候,城市自由供应也就无法继续了。
动员认购。东北1951年实行过。就是层层下达控制数字,而控制数字不向农民露底,由村支部动员农民认购,认购量达不到控制数字不散会。这是一种强迫而不命令的办法。
合同预购。这是个好办法,1949年、195o年在东北、华北收购棉花时就试行过。1951年对棉、麻、烟、甘蔗、茶叶等多种农产品全面实行合同预购,但预购合同一般要在春耕前签订,1953年至1954年粮食年度改行粮食合同预购,时间已晚。而且前几年合同预购证明,预购合同对小农的约束力也是有限的。收成好,他按合同交售,甚至希望国家多买;收成不好,市场价格看涨,虽订了合同,他也不一定会履约。现在粮食产量不是多,而是不足。因此,希望全面推行合同制来完成收购任务,没有把握。
不搞统一办法,由地方各行其是。这样做,怕各地互相影响,不好掌握。
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认真思考后,陈云同志认为上述七种方案都不可选择,可选择的只剩下又统又配,即农村征购、城市配售的办法了。
财经会议后,我离京去外地做农业初级社的调查研究时,陈云同志曾通过电话征求我的意见。我表示同意他的选择,但希望在农村征购时,不要过头,除给农民留足口粮、种子、饲料外,最好还给留点机动粮。
陈云同志的建议向中央提出后,立即得到周总理、小平同志等的大力支持,并得到**的赞许。**嘱他代中央起草《关于召开全国粮食紧急会议的通知》。1953年1o月2日凌晨,**审改了陈云同志起草的通知,并决定于当晚7时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
政治局扩大会议由**主持,先听取陈云同志的报告。报告说:情况十分严重。如不采取有效措施,会更加严重。(1)收购少,销售多
《碧爷爷故事集》第二卷72、革命前辈薄一波谈统购统销(二)-->>(第1/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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