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线,演礼与山头,合为一社,叫光明二社(丁家与北安为光明一社,前后辛为光明三社,皇住,扑家为光明四社)。
在分配上,高级社实行社会主义分配原则───按劳取酬,取消土地分红。这样以来,土地多劳力少的富裕户收入减少,不满情绪,与日俱增,逐步展到1957年的闹退社风。同年秋,在党的领导下,开展了反闹退社的斗争,打击了闹退社风中的要人物,巩固了高级社。
高级社的生产组织形式,是将土地分为五等十五级,向生产队包工包产。由于规模大,管理层次多,对新生事物缺乏经验,在实践中也暴露出某些弊端,其中脱产人员过多,就是较突出的一个方面。一个生产队,一般二十几户人家,几乎都要设近似专职的队长、会计、保管员、记工员等四五个五六个脱产半脱产人员,所谓“老七老八,点点划划,老八老九,看看就走的顺口溜就是这种现象的写照。
这种现象日甚一日,挫伤了社员们的劳动积极性,造成普遍存在的出工不出力的消极现象,导至工分一天天贬值: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生产力的继续展。
1958年,人民公社化,这时的皇住乡,仍归淄川管辖,划归淄川区萌水分社。以后又划归周村区孟家堰人民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