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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爷爷故事集》第二卷50、农业合作化故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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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第一个是小吕家庄农业社)。社名就叫做淄川县第七区第二农业生产合作社。胡以谦任社长,胡晋基任副社长,扑方民当会计。农业社的组织原则是“入社自愿,出社自由”。分配方式是农业收入,按地4劳6的比例,副业收入则实行按劳分配。刚组建时,只有12户贫苦农户参加,“一无骡马二无牛,耕地种地犯了愁”,杨长太家的一辆打着好儿道箍筛的木轮手推车,就算是大型农具了。比河北省的三条半驴腿的穷棒子社还穷棒子。但由于政府扶持,社员齐心,农业社还是越办越红火。没有牛,区银行一次贷给31o元,买了两头大牛;搞富业缺资金,区银行又贷给24o元钱买上弹花机和毛驴。政府的大力扶持,激了广大社员的劳动积极性,农副业生产蒸蒸日上。粮食亩产增加两三成,副业收入成倍增长。1953年秋,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按规定,每人年口粮标准留36o斤(所谓够不够三百六),每头牛留饲料粮12o斤,每亩地(中亩)留种子1o斤,由于农业社土地产量高,留的口粮比未入社的农户多,很多农户要求入社,1954年二社展到3o多户。

    1956年春,响应党的号召,初级社转为高级社,规模扩大,打破了自然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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