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的“无产者”,只好靠出卖劳动力生活。苟某这个生产队长成了名副其实的管家、土皇帝,他可以随心所欲地支配生产队的“公产”和奴役生产队的广大社员。我家继土改之后又第二次成为“无产者”,为了挣点工分以维持一家老小的生活,母亲只好扭动着小脚在地里滚爬,忍受着苟某的役使和吆喝。
(4)祸害。故意祸害糟蹋我家,让我们无法正常生活。例如,他家养母猪就在院里撒着,母猪和猪崽们把院子拱得乱七八糟,粪尿撒的到处都是。大门还安个栅栏,出入极不方便;他家养一群鸡,在我家的灶台上拉屎,我家赶走他家拉屎的鸡,他们就破口大骂;在下大雨时,他把前院泄水的水窟堵死,不让后院的雨水从前院流出去。这样,后院的雨水就都被迫灌进我家后院的棚子里。我家有人生病需要安静时,他们就故意大声说笑唱闹,不让人好好休息。
(5)陷害。无中生有、捏造罪名进行所谓“揭”,鼓动干部和群众整我家。1953年粮食开始实行统购统销,区里派来干部让群众卖余粮。他就向区村干部“揭”我家把余粮藏了不卖。于是,就硬逼着我家卖余粮。我家劳力弱、土地薄、产量低,年景好时刚够年吃年用,哪有余粮?只好卖掉一部分口粮,害得我家吃了半年糠菜。进入“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他犹如久旱逢雨、精神倍增,以为有了“尚方宝剑”,整地主富农可以更肆无忌惮了。他们经常在屋里大声嚷着“阶级斗争一抓就灵”,“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意在给我家听,威慑我们。男的还经常掐着脖子用唐山皮影调尖声尖气地唱:“阶级斗争我抓得紧呀哈呀哈吆啊,牛鬼那个蛇神现原形嗯啊。”每次搞“运动”,他们都一马当先去工作祖或村干部那里“揭”我家。说我们说了什么什么反动言论,说我家有夹皮墙,内藏“变天账”、金银财宝和枪支弹药。因此,他们就成了“积极分子”。文化大革命时,村革命委员会就曾依据他们的“揭”追逼母亲交待夹皮墙问题。母亲坦然回答:“你们把我家老宅所有的墙都拆掉,如果有夹皮墙,我认凭处置,枪毙我也毫无怨言!”由于他们夫妻的丑恶历史和劣迹,他们在群众中早已臭名昭著,都知道他们是血口喷人,故意整我们,此事也就不了了之。
(6)迫害。他们直接动手整我们。文化大革命开始,他纠集刑满释放分子、解放军逃兵等一起造反,叫嚷“进行第二次土改”,大搞“打、砸、抢、抄、抓”。他们抄了我们家,抓了母亲和二弟,追逼金银财宝和枪支弹药,声言要像土改时揪我父亲那样把我揪回来。正在他们策划进一步迫害我家时,另一个群众组织把苟某等人揪了出来进行批斗,我家才得以幸免。在文革中,他强行
62、秦教授的回忆(二)-->>(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