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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民惟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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袋好罗汉果,比拎蜂蜜还招人待见,毕竟罗汉果是外地的特产,稀罕劲儿不一样。”

    宁德益听着,深吸了一口杯里飘出的香气,目光扫过围过来的几人,笑着抬了抬杯子:“既然说到这罗汉果和蜂蜜,那我倒要问问,要是把选择权给你们,你们选罗汉果还是蜂蜜?”

    刘威斌端着个大搪瓷茶壶,他先给李小山、李小峰各递了一杯,闻言转头看向彭炳坤,脸上挂着爽朗的笑:“这儿正好有两种大锅里的加了蜜,甜得润口;小锅里的是纯罗汉果,清清爽爽。您想喝哪种?”

    彭炳坤愣了一下,低头看了看手里刚接的茶,又笑着合上笔记本:“都行,我不挑这个。” 说着,憨笑着接过刘威斌递来的茶杯,指尖碰了碰杯壁,温度正好。

    刘威斌给自己也倒了一杯,刚端起杯子要喝,就听宁德益笑着开口:“既然都端着茶了,不如都说说,喝着这茶,心里是啥感受?”

    最先开口的是刚从外面办事回来的李小山,蓝色工装还带着户外的凉意,后背衣领处印着一圈汗湿后又晒干的浅痕,贴在身上有些发僵。他双手捧着茶杯,指尖轻轻搓了搓,喝了一口热茶,眉头瞬间舒展开来,声音轻轻的,还带着点暖意:“对我来说,这会儿啥都比不上一杯热茶,在外面跑了大一天,风刮得人骨头缝都凉,衣服湿了又干,贴在身上难受得很。喝了这茶,暖流从喉咙一直淌到肚子里,身子一下子就暖过来了。我也没细分辨是蜂蜜还是罗汉果,只要是茶、是热的,就够了。”

    李小峰坐在旁边,闻言皱了皱眉,又抿了一口杯里的茶,语气里带了点直白:“我跟小山不一样,我觉得这罗汉果的味有点重,甜得发沉,倒是蜂蜜更清淡,咽下去的时候嗓子里润润的,爽口多了。虽说两者加一起也不难喝,各有各的好,但要说多余,我觉得还是罗汉果,论口感舒服,蜂蜜的好处可比它多些。”

    彭炳坤喝了一口茶,又点了点头,语气平和得很:“我倒没那么多讲究。罗汉果是甜,蜂蜜也是甜,加在一块儿还是甜,喝着顺口就行,没差别。”

    “我这杯是纯罗汉果,没加蜜。” 刘威斌说着,闭上眼睛抿了一口,又缓缓睁开眼,脸上带着点回味的笑意,“蜂蜜那股粘稠劲儿,我从小就熟,我妈家是养蜜蜂的,那味甜得糊嗓子。倒是这罗汉果,甜得清透,咽下去之后,嗓子里还留着点凉丝丝的劲儿,比蜂蜜喝着更沁心。”

    最后开口的是一直没怎么说话的杨建华。他坐在角落,慢慢从摊板上拿起自己的杯子,那个旧搪瓷杯。他指尖轻轻摸了摸嘴角,又碰了碰杯壁,确认温度刚好,才小口抿了一下,声音轻得像怕碰疼了什么:“我这杯是凉白开,刚才师娘烧开水的时候,我就先盛出来晾着了,现在温度正好,不烫也不凉。这两天口腔里长了溃疡,喝热的疼,罗汉果水甜得发齁,碰着溃疡的地方更疼;蜂蜜水粘粘的,也磨得慌,喝着也疼,所以就选了凉白开,清淡,不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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