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出现过,就可能会有人认出来。虽然嫌疑人在造假身份证的时候对脸部做过一些易容的处理,但由于是身份证(身份证的拍照要求和拍生活照的要求是不一样的,拍生活照比较随意,想怎么拍就这么拍,想做什么表情就做什么表情,拍身份证,不需要表情,胡须也要做必要的修理,任何人在拍身份证照片的时候,都要还原到最本真的状态),所以,嫌疑人附加到脸上的东西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否则,照出来的照片会露出马脚来。所以,欧阳平有理由相信,三张身份证复印件上的照片和嫌疑人的脸部特征的接近度还是比较高的,更何况是三张身份证复印件呢?如果这三张照片确为一人的话,嫌疑人脸部的特征还是容易被熟识的人辨认出来的。
汽车直接开到了琅琊路十字路口,在十字路口的西南角上,有一个茶楼,茶楼前面有一个开阔地,陈国伟将汽车停在了这里。
路所长将人分成两拨,一拨人向东,一拨人向西,拿着三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家店铺,一家店铺地访问。
欧阳平和范局长、陈国伟一路到左街调查走访;郭老、董青青和路所长、王明高一路到右街调查走访。
十点零五分,范局长的电话响了,电话是路所长打来的。董青青和路所长他们了解到一个非常重要的情况:红枫旅店的老板和老板娘认出了三张身份证复印件中的一张。
欧阳平、郭老和范局长赶到右街红枫旅店。
三个人走到十字路口的时候,远远地看见路所长一路小跑。
三个人大步流星迎了上去。
路所长手上拿着大盖帽,他的脑门上热气直冒,脸上的汗珠直往下滚。
三四分钟以后,路所长指着前面一家旅店道:“到了,就是这家旅店。”
在这家旅店的门头上挂着一个布幌子,布幌子上有“红枫旅店”四个绣上去的金色大字。
红枫旅店的门面不大,一看就知道这是一家小旅店——一家私人旅店。
郭老、董青青和王秘书正在站在旅店的门口等欧阳平一行。
一进旅店,右边是服务台,左边是一个仄仄的过道,客房在二楼和后院里面。
郭老、董青青和王秘书走到服务台的外面,柜台里面站着一男一女两个人,男人的年龄在五十岁左右,女人的年龄在四十五岁左右,这是一对夫妻——这是一家私人旅店。
柜台上放着一张身份证复印件。
欧阳平拿起身份证复印件看了看,这张身份证复印件是嫌疑人第二次入住天时宾馆307号房时出示的身份证。身份证上所显示的信息是:姓名,郭涌泉,家庭住址,江苏省荆南市浦口区浦南村7幢501室。身份证号,省略。
“队长,此人曾经在这里住过。”董青青道,“老板,这是我们队长,请你再把情况跟我们队长说一遍。”
“情况是这样的,去年年底,这个人到我家来住宿,出示的就是这张身份证。老婆,我说的对不对啊?”
“就是这个人,这双眼睛,这个鼻子,还有络腮胡子,头发也是这么长。”老板娘道。
“你们有他身份证的复印件吗?”
“没有,他登记的时候,我只看了一眼身份证,警察同志,我们是小旅店——小本经营,生意很不好做,客人上门,我们求之不得,所以在登记的时候,我们比较马虎,就是没有身份证,我们也不会把客人往外赶。实不相瞒,这也是我们的生存之道。”老板娘道。
女人说的是事实。
女人接着道:“我们根本就没有跟他要身份证,是他自己拿给我看的,他的长相和身份证上一模一样——这我不会看错,我一个人可能会看错,但两个人是不会看错人的。”
“此人在这里住了几天?”
“三天。”
“具体时间,你们还记得吗?”
“你们等一下,我有记录。”女人站起身,走出柜台,走进后院。
三分钟左右,
第三十六章 欧阳平前往滁州 郭涌泉右街现身-->>(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