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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爷爷故事集》第二卷 26、毛泽东一批邓子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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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爷爷故事集无弹窗 邓子恢关于纠正急躁冒进的主张,主席在起初是赞同的,并认为这些主张是“农村工作指南”。但是,主席不久就突然改变了主意,由赞同到不满到批判。促使主席改变主意的直接原因就是粮食问题。

    实行粮食统购统销,要核定各户的土地亩数和产量,从而定出应该卖多少余粮,动员以至强迫各户交售。同几亿农民直接打交道,非常繁难。如果把农民组织进农业社,“把许多小辫子梳成一条大辫子”,国家收购粮食只和农业社打交道就简便多了。再有,主席一直认为,生产关系的公有化程度越高,生产力展就越快。只有组织起农业生产合作社,粮食才能大幅度增产,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粮食紧张的问题。这些就是促成主席想加快农业合作化步伐的直接原因。

    主席改变了主意,而邓子恢却依然“顽固不化”。主席决定用批判邓子恢开路,加快对农民改造的步伐。

    1953年1o月26日至11月5日,全国第三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在北京召开。邓子恢正在外地视察工作,会议由农村工作部副部长陈伯达、廖鲁言主持。为了开好这次会议,主席于1o月15日找陈伯达和廖鲁言进行了谈话,给会议的主题定了调。

    主席说:“办好农业生产合作社,即可带动互助组大展。

    ……只要合乎条件,合乎章程、决议,是自愿的,有强的领导骨干(主要是两条:公道,能干),办得好,那是韩信点兵,多多益善。

    责成地委、县委用大力去搞,一定要搞好。中央局、省市委农村工作部都要抓紧这件事,工作重点要放在这个问题上。

    要有控制数字,摊派下去。摊派而不强迫,不是命令主义。……明年初,开会检查,这次就交代清楚。明年初是要检查的,看看完成的情况怎样。

    ……

    一般规律是经过互助组再到合作社,但是直接搞社,也可以允许试一试。走直路,走得好,可以较快的搞起来。为什么不可以?可以的。”

    他主张重点搞合作社(初级社),要多搞,越多越好。要给下面摊派指标,并督促检查。可以打破常规,直接搞社,这样就搞得快。

    主席说:“个体农民,增产有限,必须展互助合作。对于农村的阵地,社会主义如果不去占领,资本主义就必然会去占领。难道可以说既不走资本主义的道路,又不走社会主义的道路吗?……如果不搞社会主义,那资本主义势必要泛滥起来。”

    他明确提出了农村中的两条道路的问题。搞互助合作,就是走社会主义道路;言外之意,个体单干就是走资本主义道路。以后,这成了强迫农民入社、打击不同意见的一根棍子。

    主席说:“‘确保私有财产’,‘四大自由’,都是有利于富农和富裕中农的。为什么法律上又要写呢?法律是说保护私有财产,无‘确保’字样。现在农民卖地,这不好。法律不禁止,但我们要做工作。阻止农民卖地。办法就是合作社。互助组还不能阻止农民卖地,要合作社,要大合作社才行。大合作社也可使得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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