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财产。
邓子恢讲了对富农的政策:现在是既要限制富农展,又要允许富农存在。不能说不允许富农存在,而且完全不让富农有一点展也是不可能的,富农展一点不要害怕。总的方针是限制富农展,这个是决不能犹豫决不能动摇的。但又不能完全杜绝富农某种程度的展。这是矛盾的。在这方面掌握起来要讲究艺术的。
邓子恢讲了所谓“四大自由”问题。他说:笼统提出“四大自由”的口号是不妥当的,但关于雇佣、借贷、租佃和贸易四个问题则应有正确的处理:(1)雇佣问题。雇佣自由的口号可以提,是不是雇工会有增加呢?当然可能,但今天是有没有人敢雇工的问题,而不是雇工的人很多。对雇工的工资问题,雇工的各种待遇问题,当然不是允许像在资本主义国家那样自由,这个自由是有条件的。
(2)借贷问题。今天要提倡自由借贷。农民要借钱,国家没有这些钱去帮助农民完全解决困难,他就要借贷。规定几分利是高利贷,几分利不是高利贷,用意是好的,但如没有国家的农业贷款之增加和信用合作事业之展相配合,则其实际效果不大。因为他可以搞黑市,搞地下借贷。允许自由借贷是否就是让高利贷泛滥展呢?不!我们要搞信贷合作,低利借贷,用经济斗争的办法慢慢战胜高利贷,减少高利贷,直至最后消灭高利贷。单纯用行政命令,高利贷是禁止不了的。
(3)租佃问题。土地买卖和租佃的自由,土地法上规定了,今天还不能禁止。但这种自由的范围很小,实际上仅允许鳏寡孤独烈军工属及没有劳动力从事耕种的人出租土地。将来是否要禁止土地买卖,什么时候采取什么措施去禁止土地买卖,中央还没有考虑。今天土地买卖是可以的,但是否让随便买卖呢?不是的。我们要尽可能帮助贫困农民克服困难,要从各方面来帮助贫困农民,如贷款、互助合作等等,使他不卖地,卖去土地对他们很不利,卖了就更加贫困了。所以这个自由很有限度,并应尽量缩小这个自由的范围。
(4)贸易问题。商业买卖自由是不禁止的,但要在国营贸易领导和节制下。所谓领导就是控制。贸易自由的范围也是有限度的,有控制的,不是让其泛滥展。但是不是不让私人做买卖呢?不是的。包不了的。去年调整了商业后,私人商业有些展,这是必然现象,不要怕,一方面其中有些偏向,有些过去考虑不周的地方,有些空子,所以贸易公司合作社生困难了。今天就要想法解决。但这决不能恢复过去的情况,不准私商下乡,我们一切包下来。如木材过去是完全控制的,只准卖给木材公司,农民自己的木材砍下来做棺材做房子都不行了,要经过批准,这怎么能行得通,但现在全国木材是否可让木商完全自由通行,那也不行,还要经过一定的市场管理,所以贸易自由是有控制的。
这样做就是对富农展有所限制,总的是要限制,特别是互助合作,社会主义的比重加大,也就是限制富农展。主席对这些问题说得很明确。我们通常的毛病就是:左右摇摆或者是总的方向生动谣,如对农民的私有制度不加改造,让富农无边的展,或者是限得太死。必须把当前政策和展方向联系起来又区别开来,既稳定农民积极性,又有利于按总方向前进。
第二,必须切实把互助合作办好。我们说把群众的个体生产积极性稳定下来,绝不是说要把互助合作运动停止,而是如何把互助合作运动办好,确实多分红,多打粮食,在农民
《碧爷爷故事集》第二卷 17、邓子恢讲演农村政策(二)-->>(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