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策和加强纪律教育,并在土改过程中要求采取果断措施及时纠正出现的偏差,从而保证土地改革健康和有秩序地进行。
先,什么是“和平土改”?1951年底,周恩来在政协一届三次会议上的政治报告里面曾经提到:“凡是依靠了贫农、雇农,基本上满足了他们的土地要求的,消灭封建制度的斗争就有力而彻底,反之,就生了‘和平士改’和明改暗不改以及改后不久地主又反攻夺地等偏向”。“地主在土地改革中反攻夺地、破坏生产、砍伐树木、杀害农民和干部,甚至勾结或组织土匪进行暴乱者很多。因此,‘只要政府颁布法令、不要动群众斗争’的‘和平土改’思想是错误的。”由此可见,“和平土改”在当时是土改过程中的一种错误倾向。
其次,195o年12月6日中央向华东局、西北局、西南局、山东分局转了中南局关于武昌土改试验通报的通知,指出中南局所说“和平分田”思想是“土地改革中的一种偏向。望注意你区有无此种偏向并予以阻止和纠正”。12月9日中央又提醒华东局注意“有无此种倾向,如有此种倾向,应注意纠正”。
第三湖南省邵阳地区的所谓“反对和平土改”的情况又是怎样的呢?据《邵阳市志》记载,解放前夕国民党军、政、警、特头目在溃逃时均派员潜伏,伺机反扑,解放后逃往越南、台湾、香港等地的匪特人员6续潜回邵阳,以城市为联络点,勾结当地地主、土匪,进行破坏活动。面对反革命分子的疯狂反扑,邵阳地委及所属县、市委于195o年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清匪反霸斗争,出了一系列镇反指示,依法处决了一批罪大恶极的匪霸、特务,逮捕了一批反动分子,沉重打击了反革命分子的嚣张气焰,稳定了社会秩序,保证了该地区土改的正常进行。何文显然把土改中的阶级斗争和镇反运动混淆了。在镇反运动的背景下,1951年1月邵阳地区展开的第二批土改中确实生过与地主斗争时偏离政策的现象,但从2月起,邵阳地委即反复强调工作组要注意政策和策略,较好地执行了“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展农业生产”的土改总方针,使土改走上正轨。而何文只提到出现过激倾向的第二批土改,却对第三批土改以及复查、纠正过激错误的行动只字不提,只提邵阳地区而不看全国,以此否定全国的土地改革,显然严重不妥。
事实上,**中央一向都注意反对土改中的“左”或右两种倾向。比如,195o年12月2o日**中央在给中南局的一个批复中指出,土地改革中应注意防左倾危险。中央这份批示同时转给华东局、西北局和西南局,这四个地区正好是进行土改的新区,时间也正是何文所说的“反对和平土改”时期。**中央指出:着重纠正土改中的右倾偏向,以便动群众进行土地改革。但还应增加一些防止左倾危险的指示,指出哪些左的错误是不许再犯的。例如,侵犯中农利益、忽视联合中农的重要性、破坏富农经济、对地主普遍扫地出门、乱打乱杀、在工作方式上的强迫命令、大轰大嗡等。1951年6月2o日中央转华东局关于结束土地改革及争取1951年底全部完成土改的指示时,也有严格依法进行土改的内容:对错划的阶级成分,应通过调查及群众评议并经县审查批准切实加以改订。对漏划的地主,应依法没收其土地财产。对确系错误提升的成分,不仅应在政治上坚决除去错戴的帽子,而且应在经济上坚决按照《土地改革法》的规定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