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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乱划阶级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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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打击户的5o%左右。热南和冀东的迁西、青龙等地,原本没有地主富农的村庄,就把冒尖的中农当地主、富农来平分土地,挖掘浮财,有的把仅有的一二匹土布也当作浮财没收了。

    临沭县,划分阶级成分从来就没有一个严格统一的标准。各个村“划成分”往往着重依据人们具体的行为,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极大的混乱。在滨海区的一份文件里可以看到这种混乱:“一、不按剥削关系划成分,谁的地多就是地主。二、不论阶级成分一律平均分(三亩地以上的部分统统拿出来)。三、取消一切剥削,商人也是剥削,和能写会算的有文化的一起被定为‘化形地主’”。有的地方简单地以土地占有量多少来确定阶级成分。从一些老人的口述中也可以看到“划成分”的混乱及权力的滥用:“‘划成分’就是‘瘸子里面挑将军’,谁的地多谁就是地主。还有的根据经历和表现划,凡是干过还乡团的,不管地多、地少就是地主。支前不积极的‘老顽固’也被划为地主。农会干部权力大着哩,他划你是什么,你就是什么。谁也不敢得罪他。”

    那些当了贫农团头头和骨干的“勇敢分子”认为,地主富农的户数越多,他们分的果实就越多。于是,他们把许多中农硬划成地主富农,说工商业者是“化形地主”。晋绥地区兴县蔡家岩村,522户中划为地主富农的达124户,占总户数的根据《怎样分析农村阶级》复查,竟多定了5o多户。

    划定阶级成分,就开始了等级森严的“种姓制度”。地主、富农分子就是阶级敌人,是“四类分子”,被贫下中农管制、专政。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青少年就是“黑狗崽子”,在社会上遭受歧视。

    1947年12月和1948年春,**中央集中力量对土改中出现的“左”的偏向进行了纠正。被错划为地主富农的中农被纠正过来,并象征性地进行了“退赔”,因此老百姓把这次纠“左”称为“恢复中农”。**曾多次沉痛地检讨:在全国土地会议上对“左”的批评不够。

    中农成分是恢复了,但是被抄没的粮食家具、衣服被褥却没法完璧归赵了,被冤死的好人也无法复生了。那些搞极左的人不仅没有被追究责任,有的反而青云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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