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这是张拖喜兄弟的血汗钱,为了积攒这点家底,两兄弟常年辛苦劳作,寒冬腊月还磨豆腐卖,根本谈不上剥削所得。他们对挖浮财挖走他们的血汗钱不满,出口伤人,得罪了几位“积极分子”。工作队便认为,既然村里搞出了**户地主,就一定有恶霸。于是张氏兄弟被定为“恶霸地主”。分局领导得知,表扬了工作队,要他们扩大战果。斗争会上,村里农民了解两兄弟为人,反而求情的居多。最后,只好由一个工作队干部站起来宣布:“张拖喜、张拖长罪恶累累,他们欺压群众,打骂老百姓,不杀不能平民愤!搞土改就是要打封建、斗地主,对恶霸分子不能心慈手软!”于是,张氏兄弟当场被枪决。
苏南松江区的杨川根,单身汉,有自耕田6亩,出租田12亩,本人6o多岁了,不能参加劳动,便因无劳动而被划为地主。扬中县八轿区将一个只有1.7亩田而没劳动力的老太婆评为地主。无锡县查桥乡蒲锡庆全家4人,仅有7亩田,因全部雇人耕种,被划为地主。很多地方还把生活作风、人际关系的好坏当作划阶级的主要标准。苏南武进县万塔乡就是这样,四村杨仲方一贯好嫖,五村黄耀太好骂人,六村王扶进不肯借东西给人家,七村戴祥林当过伪代表,八村蒋和尚好赌钱,这些人都被划成了地主。
太行区涉县更乐村,按照一些贫雇农的意见,搞了一个“八靠八不靠”的标准,划成分时可按土地、房屋、牲口、农具、内货、摆饰、根底、剥削等八个条件进行灵活衡量。贫雇农看见谁家的油水大,随便找一个理由,便能给他戴上地主富农的帽子。一户仅有两亩薄地的石匠,因其祖父的兄弟是前清的探花,被划为了地主。这个村还对地主富农采取**消灭政策,人民法庭共判决了12人的死刑,其中4人的实际成分只相当中农,而群众认为真正该死的只有2人。杀人的办法没有一个是用枪毙的,多采取通刺刀、开膛破肚、“砸核桃”等残酷办法。
1947年,冀鲁豫区阳谷县三区,中农普遍被斗,有的扫地出门,其中仓上村被斗中农约占中农户的1/3,王楼占1/2。冀热察区,据昌顺、围场等县的统计,中农受打击户占总户数1o%左右,占中农总户数3o%以上
8、乱划阶级成分-->>(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