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夜不收方阵。
作为一名侦察兵,陈锐最引以为傲的,是他的灵活、多变、如同鬼魅般的潜行能力。
在战场上,如果一个侦察兵走直线、发出巨大的声响,那就是在找死。
但阅兵,恰恰相反。
“忘了你们以前是怎么走路的!”
负责操练他们的,是一名从牛理城退下来的独眼老教官。
他手里提着一根裹着铁皮的木棍,眼神凶狠地盯着这群桀骜不驯的兵王。
“在这里!你们不再是孤狼!你们是大夏这台战车上的一个齿轮!”
“三百人,走起来只能有一个声音!停下来,必须是一堵墙!”
前三十天的主要项目就是练站姿。
时值酷暑,烈日当空。
校场地面的温度烫得能烤熟鸡蛋。
陈锐和同袍们穿着厚重的皮甲,在烈日下一站就是三个时辰。
汗水像瀑布一样顺着脸颊流淌,流进眼睛里,刺痛无比,流进靴子里,把脚底泡得发白。
有几名来自北境、不适应酷暑的士兵,直接晕倒在了校场上。
但老教官的木棍没有丝毫留情:“只要没死,就给我站直了!在父神的眼皮底下,谁敢弯腰,就是大夏的罪人!”
为了防止他们乱动,教官在他们的下巴处、衣领边缘,绑上了一根根尖锐的钢针。
只要头稍微一低,或者脖子一歪,钢针就会毫不留情地刺破皮肤,鲜血直流。
陈锐的脖子上,被扎出了十几个血洞。
但他死死咬着牙,像生了根的枯木一样,纹丝不动。
好在每天晚上都由几个教官轮流给他们上药
中间四十天,练齐步。
这是陈锐最痛苦的一段日子。
他们习惯了猫着腰在草丛里穿梭,现在却要挺胸抬头,每一步踢出去的高度、落下的力度,都必须分毫不差。
为了统一所有人步幅的长度,教官在他们的两腿之间,绑上了一根固定长度的麻绳。
如果步子迈大了,就会被绳子绊倒,摔个狗啃泥。
如果步子迈小了,后排人的靴子就会直接踩在你的脚后跟上。
“啪!啪!啪!”
木棍无情地抽打在那些走错步伐的士兵小腿上。
“没吃饭吗?!把腿抬高!用力砸下去!要让大地因为你们的脚步而颤抖!”
陈锐的脚底磨出了血泡,血泡挑破了变成茧子,茧子又被磨破,鲜血将袜子和靴子死死地粘在了一起,晚上脱鞋的时候,连皮带肉一起撕下来。
很多在刀山火海里都没流过一滴泪的兵王,在夜晚的营房里,捧着鲜血淋漓的脚,蒙着被子嚎啕大哭。
太苦了。
太折磨人了。
每当他想放弃的时候,他就会想起那满地的尸骨,想起出发前,三十四城那些断了腿的老兵拍着他的肩膀说:“兄弟,替我们去让父神看看,咱们的骨头有多硬!”
“我不能退!死也要死在阅兵的广场上!”
最后三十天,合练。
三百名夜不收,终于融为了一体。
当他们排成整齐的方阵,在校场上踢
第200章 大风-->>(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