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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章 大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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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夜不收方阵。

    作为一名侦察兵,陈锐最引以为傲的,是他的灵活、多变、如同鬼魅般的潜行能力。

    在战场上,如果一个侦察兵走直线、发出巨大的声响,那就是在找死。

    但阅兵,恰恰相反。

    “忘了你们以前是怎么走路的!”

    负责操练他们的,是一名从牛理城退下来的独眼老教官。

    他手里提着一根裹着铁皮的木棍,眼神凶狠地盯着这群桀骜不驯的兵王。

    “在这里!你们不再是孤狼!你们是大夏这台战车上的一个齿轮!”

    “三百人,走起来只能有一个声音!停下来,必须是一堵墙!”

    前三十天的主要项目就是练站姿。

    时值酷暑,烈日当空。

    校场地面的温度烫得能烤熟鸡蛋。

    陈锐和同袍们穿着厚重的皮甲,在烈日下一站就是三个时辰。

    汗水像瀑布一样顺着脸颊流淌,流进眼睛里,刺痛无比,流进靴子里,把脚底泡得发白。

    有几名来自北境、不适应酷暑的士兵,直接晕倒在了校场上。

    但老教官的木棍没有丝毫留情:“只要没死,就给我站直了!在父神的眼皮底下,谁敢弯腰,就是大夏的罪人!”

    为了防止他们乱动,教官在他们的下巴处、衣领边缘,绑上了一根根尖锐的钢针。

    只要头稍微一低,或者脖子一歪,钢针就会毫不留情地刺破皮肤,鲜血直流。

    陈锐的脖子上,被扎出了十几个血洞。

    但他死死咬着牙,像生了根的枯木一样,纹丝不动。

    好在每天晚上都由几个教官轮流给他们上药

    中间四十天,练齐步。

    这是陈锐最痛苦的一段日子。

    他们习惯了猫着腰在草丛里穿梭,现在却要挺胸抬头,每一步踢出去的高度、落下的力度,都必须分毫不差。

    为了统一所有人步幅的长度,教官在他们的两腿之间,绑上了一根固定长度的麻绳。

    如果步子迈大了,就会被绳子绊倒,摔个狗啃泥。

    如果步子迈小了,后排人的靴子就会直接踩在你的脚后跟上。

    “啪!啪!啪!”

    木棍无情地抽打在那些走错步伐的士兵小腿上。

    “没吃饭吗?!把腿抬高!用力砸下去!要让大地因为你们的脚步而颤抖!”

    陈锐的脚底磨出了血泡,血泡挑破了变成茧子,茧子又被磨破,鲜血将袜子和靴子死死地粘在了一起,晚上脱鞋的时候,连皮带肉一起撕下来。

    很多在刀山火海里都没流过一滴泪的兵王,在夜晚的营房里,捧着鲜血淋漓的脚,蒙着被子嚎啕大哭。

    太苦了。

    太折磨人了。

    每当他想放弃的时候,他就会想起那满地的尸骨,想起出发前,三十四城那些断了腿的老兵拍着他的肩膀说:“兄弟,替我们去让父神看看,咱们的骨头有多硬!”

    “我不能退!死也要死在阅兵的广场上!”

    最后三十天,合练。

    三百名夜不收,终于融为了一体。

    当他们排成整齐的方阵,在校场上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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