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眼屏幕,是一个不认识的号码。
她接了。
“喂。”
“沈文华妈妈吗。”
“是。”
“我是顾老师。”那边说,“您现在到哪儿了。”
文嫂说:“我在地铁上,还有两站。”
“那好。”顾老师说,“您在站上别着急,慢慢走。”
文嫂愣了一下。
“怎么了。”
顾老师说:
“小宝在我这儿。”她说,“挺好的,您别急。”
文嫂的手开始抖。
她扶着地铁里的杆子,站在那儿,一动不动。
车厢里的人从她身边过去。
过了大概十秒,她才说出话来。
“那个人,”她说,“长什么样。”
四点半。
方牧到了学校。
顾老师在办公室等他。
她把事情说了一遍。
说完她把手机递过来。
“照片我拍了。”她说,“牌照看得清。”
方牧接过手机。
他看了一眼。
“顾老师。”他说。
“嗯。”
“您刚才那三个问题,”他说,“是学校教的吗。”
顾老师摇头。
“不是。”她说。
她把手放在桌上。
“我带了十九年班。”她说,“头一年,有个孩子被人接走了,是他爸,离了婚的,法院判了不让接。”
方牧抬起头。
“后来呢。”
“后来找回来了。”顾老师说,“三天以后。”
她停了一下。
“从那以后,我就不认卡了。”她说,“我认人。”
方牧说:
“顾老师。”
“嗯。”
“他报的是‘李小宝’。”方牧说,“这三个字,是您表上登记的名字吗。”
顾老师摇头。
“不是。”她说,“那是我们叫的。”
她看了方牧一眼。
“表上登记的是学名。”她说,“小名不登记。”
方牧说:
“那他报小名,您怎么知道他找的是谁。”
顾老师说:
“因为全班只有他一个小名这么叫。”
方牧坐在那儿,没有动。
“顾老师。”他说。
“嗯。”
“这个小名,”他说,“除了家里人,还有谁知道。”
顾老师说:
“我不该知道。”她说,“可我带了三年,听他妈在门口喊过。”
方牧低下头。
“那就是说,”他说,“能喊出这三个字的人,不多。”
“不多。”顾老师说。
方牧看着她。
“顾老师。”他说,“您刚才要是没问第三句呢。”
顾老师说:
“那他就接走了。”
五点十分,方牧去了派出所。
接待他的是个年轻的民警。
听完,民警把笔放下。
“方律师,”他说,“人没接触到孩子,也没说什么,也没动手。”
“我知道。”
“那这个……我们不太好立。”
方牧说:
“我不要求立案。”
民警愣了一下。
“那您要什么。”
方牧说:
“我要一张纸。”
民警看着他。
方牧说:
“受案回执。”他说,“或者接报案登记表,随便哪一种,只要有编号。”
“您要这个干什么。”
方牧说:
“因为今天下午三点四十七分,有一个人,在一所小学门口,报出了一个孩子的名字。”
他停了一下。
“这张纸”他说,“是证明这件事发生过的。”
民警看了他一会儿。
他拿起笔。
“我给您出。”
六点二十,方牧回到弄堂。
文嫂坐在他屋里的椅子上。
小宝趴在旁边写作业。
方牧把那张纸放在桌上。
《接报案回执》
编号:沪公(浦)受字〔2024〕0473 号
“明天早上,”方牧说,“我去学校,把接送名单改了。”
文嫂抬起头。
“改成什么。”
“两个人。”方牧说,“您,还有我。”
“就两个?”
“就两个。”方牧说,“多一个都不行。谁来了都不接,包括我说的都不算——”
他停了一下。
第四十一章 学校门口-->>(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