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县三级归一。
道设布政司,掌民政、赋税、地方工程与州县考课。
府州太守管所辖县的行政、治安与征收,县令直接办理编户、田赋、民役与民刑。
正式州县官由吏部核选,朝廷任命,布政使只有推荐权,没有任命权,从而加强中央集权。
军队的招募、训练与驻守归统兵官,地方赋税归布政司与户部。
驻军需要供应,按军需章程办理,征收与支给都有中央规定的范围。
这是李业早年削弱地方军府时走过的路,如今将它推广到关中、川蜀,有了正式朝廷的名义,也有了更齐全的中枢机构承接。
最容易出问题的,是地方武将资望普遍高于文官的情形。
韩群治理河西时,对杨师厚向来谨慎。两人早年地位有别,地方真正发生争执,仅靠朝令写着文武分任,文官未必敢坚持自己的判断。
到了蜀中,王建挟伐蜀大功,李愚新入成都,同样会遇到这样的难处。
所以制度里须给文官一条能够直达朝廷的奏报道路。
布政使上报民政、赋税与地方争议,径送尚书省,而驻军主帅报告兵事,送枢密。
双方共同办理的事情可以会商,意见相左则分别陈报,由中枢议决。
这样,李愚在蜀中任事的权力,便来自朝廷的任命。
王建资望再高,也须按既定职掌与他商议地方事务。
两人都在李业体系内,却通过不同的渠道向中央负责,军队供给又归朝廷预算,地方的兵、财、官便难以再次集中到同一只手中。
不过这份安排也给朝廷添了责任。
主帅若确实急需军粮,文官拖延报批,也会使军务受损。
军需章程因此设定常费、临时征发与紧急支用的办法,重大支用事后核验,平日供应按额办理。
李业要让两条职掌能够配合,中央裁决的时限也得相应缩短。
权力分开以后,朝廷必须接得住地方送来的问题。
地方行政所据的法令,也须随着官制重新整理。
唐律仍有可用的基础,晚唐各使府另出的征收、徭役与临时处置办法,则由布政司汇集,交尚书省分类核验。
至此,昔日使府所掌的属官任命、地方税赋与民政,都有了可以移交的去处。
***
六部的中下层属官继续补选。
长安归附者熟悉朝章,灵州旧吏熟悉凉国积累的办法,学堂结业者则长于按统一章程办事。
不同来源的人混合授任,同一官署里便能同时看到旧制经验与新制习惯。
学堂所出在此时尚难与功臣、旧朝大儒争六卿,却能进入主事、判官及地方属官的位置。
他们的老师与同学已经在军中、
第83章 建政立制(下)-->>(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