¼Œ不能精确到短札所写的雍和十六年。
墨里混了防潮的桐烟和少量明矾。
这种配法适合纸坊湿地,不是苏柏在临渊旧账中常用的松烟墨。但逃到别处的人换墨很正常,墨不同不能否定笔迹。
两名书迹人分别比对苏柏二十七份旧账。
“柏”字末竖回收、“乙”字起笔向内和数字“九”的封口习惯相合。短札中“听澜”二字却写得比旧账慢,澜字右部有一次停顿,可能是年长、受伤或刻意书写,也可能是仿写者不熟。
结论只到:高度可能为苏柏亲笔。
不是确认。
蒲纸坊也查到三处。
京城东南曾有一家,雍和十四年失火后改成香烛铺。
江南东路蒲口镇有一家,至今仍在,十五年前工钱簿尚存一半。
临渊东南六十里的蒲村也有小纸坊,却从不用“坊”字挂牌,只在商税册写蒲家纸棚。
三处都要查。
谁也不能因为江南听着更像逃亡远方,便先把人派到最远处。
苏听澜按路程、档案完整度和泄密风险排序:先查京城旧址的房契与火后去向,同时让江南驿站遮名核工钱簿,蒲村只查商税,不问苏木。
寻找父亲也得有顺序。
更得有证据。
叶惊霜问:“补线年代能核吗?”
尚纸局老匠说,线染料是东南常见的薯蓝,京城也有卖。结口积灰比外层书脊少,确实是后补,但只能判断相差数年,不能精确到某月。
顾昭宁从陆家旧库规则补充:“双齿锁归还栏空白,苏柏若带走末页,锁可能仍在他手中,也可能交给下一名移存人。”
乌弥月看着“先求自保”四字:“他至少没有把逃命写成奉命。”
“承认自保不等于自保无责。”苏听澜道。
“也不等于该死。”乌弥月答。
两句话都记下。
苏听澜当日便派人查东南各地蒲纸坊,但不发苏柏画像,不公开乙九末页。公开寻人会提醒许房和旧案经手先到一步,也可能让十几个同名苏木被当成失踪英雄围住。
第一轮只查纸坊存续、雍和十六年以后工钱簿、外来账房和薯蓝线采购。
寻找父亲。
先从一份普通工钱开始。
入夜,苏听澜把短札影抄收进自己的私账匣。
原件仍归三司共管。
她在私账上没有划掉“去向未明”。
也没有改成“仍然活着”。
只在后面添了一行。
雍和十六年曾留短札,自认携页自保,待核。
陆沉舟看见,问:“最后那句呢?”
我欠她十二年,不以差事抵。
苏听澜合上匣子:“那是他的账。”
“你不收?”
“等他活着来还。”
她说完,拿起总钥匙去锁共管屋。
苏柏留给女儿的不是清白证明。
只是一个父亲迟到了十二年的认账。
账是不是真的。
人还在不在。
都要继续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