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留脸,只留下小孩的手和柜台上的书脊。这一条她一个字都没争。
她跟制片说,这条规矩是开机前自己定的,现在正好自己用上。
制片问,那这段戏还连得上吗。
她说,连得上,本来就是一只手在还书。
第三条她拖了最久。
“有人来”这个名字是莫秀云说的,已经报了备案。审查方不是不批,是提醒,说过去有片子用这种名字,票房受了影响,最后自己改成了带地名或者带职业的名字。
乐言把这份提醒抄下来,贴在剪辑室的墙上,旁边贴着莫秀云说的那句话。
三天之后她写了一页说明,随修改稿一起报上去。说明写得很短:本片为剧情片,主角为虚构人物,片名取自片中人物原话,不做类型混淆。她另外附了三分钟片段说明,把开场和结尾各剪了一分半放进去。
第二次送审,三条意见变成了一条。
剩下的那一条还是片名。审查方的措辞比第一次软了,写成“建议片方再考虑”。
乐言没有改,也没有再写说明。她做了第三件事:把片名为什么不能改,写进了一份内部材料,交了一份
后系统时代 第四百四十一章 三条意见-->>(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