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做两件事之一:要么带走,要么交给影院。
影院收了一摞。有人写的是自己当年在哪个位置看的,有人写的是一个句子,有人只画了一道横线。有个中学生写的是一句话:我今年十七,等我二十七再来。影院把那摞纸整理后锁进了杂物间,谁也没让发表。
重映那天,沈砚没有去。
那天上午,第一场放完,有个观众在牌子前面站了半分钟。
他叫刘岐,四十八岁,在邻市一所小学教美术。他不是那部电影的当事人,只是看过三遍。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写了两行字,写完又把纸折好放回口袋,走到前台问:能不能把这两行字存一份。
工作人员问他要不要署名。
他说不用,就把纸留下了。纸上写的是:我不是里面的人,但我认识一个。
那天他还在影院碰到一个二十多岁的姑娘,两个人聊了几句。姑娘说她第一次看,看的时候一直在想一个问题:有一场戏,人物在楼梯口停了很久,她想知道剧本上原本写没写这一段。
刘岐答不上来。
那些纸没有进任何通稿。影院把它们归进通道那摞里,和别的一起锁进了杂物间。
沈砚在同一天还做了一件事:把互助会和事实核验组过去一年里“没有成功”的清单,读了一遍。
后系统时代 第四百二十九章 牌子不写名字-->>(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