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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顶流到规则制定者 第二百五十四章 同行笑他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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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

    沈砚拿起话筒:“不能。”

    笑声更明显了。

    “已经发生的工资、依法应由公司承担的经营成本,不能向新人追。本人事前同意的专项投入、已签项目产生的责任,也不能一句想走就消失。我们公开的是怎么算,不是承诺谁都不用负责。”

    副总强调周予安曾接受过公司推荐,也享受过宿舍和内部课程。

    沈砚承认这些需要核验。

    公开材料里,周予安确实参加过十二次课程,住过三个月宿舍,也被推荐过五次试镜。争议在于课程单价、住宿计算和没有发生的机会是否能收。

    “把真实服务抹掉,对新人也没有帮助。”沈砚说,“因为下一家公司会拿这个个案证明所有新人都想白占便宜。现在就逐项算。”

    屏幕上出现三栏:已发生、待举证、未发生。

    十二次课程进入待举证,等待教师、课时和付款凭证;宿舍按实际入住进入已发生,但金额待参照合同与市场价格;综艺预期损失直接进入未发生。

    这不是最痛快的答案,却让盛岚无法再用一张总表把三类东西混成同一笔债。

    副总追问:“那你和行业有什么不同?”

    “你们的六十八万里,为什么有二十四万预期机会损失?”

    直播间突然安静。

    沈砚没有展示周予安名字,只放出经本人授权的脱敏结算分类。盛岚列出的表演课程共八万六千元,却拒绝提供授课记录;住宿管理按市场租金三倍计算;形象设计包含两套从未交付的定制服装;最高的一项,是尚未发生的综艺机会预估。

    “真实发生的,拿凭证谈。”沈砚说,“没发生的机会,不能因为写在表格里就变成债。”

    副总脸色沉下来:“个案还在争议,你没有资格定性。”

    “所以我没说六十八万全部无效。”

    屏幕上最后一行写着:争议金额不等于应付金额。

    这场圆桌之后,同行仍然笑他天真。

    但盛岚连夜把结算口径从“必须支付六十八万元”改成“初步主张,待凭证核验”。

    凌晨,周予安给秦鹭发来消息。

    盛岚愿意把金额降到十二万,条件是他立刻签保密和不贬损协议,并放弃追索已经缴纳的三万元培训押金。

    与此同时,另一家公司向他递出一份男二号试镜邀请。

    要求只有一个。

    明天中午前签独家经纪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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