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事就是扫视全班,眼神跟探照灯似的。
林小鹿不情不愿地缩回去,嘴巴撅得能挂油瓶。坐下的时候,她忽然用只有林远能听到的音量说了一句:“反正我不会放你走的。”
林远没忍住,笑了。
他把英语课本收起来,换成物理书,余光里林小鹿还在用嘴角扯着那个不满的表情。阳光正好落在她脸上。
他翻到刘建国今天要讲的那一章。电磁感应。他看了两行,忽然想起刚才那张纸条上的字迹,和那双始终不敢看他的眼睛。
“考得很好,别听那些人的。”
他摸了一下铅笔盒的外壳,里面那张纸条安静地躺着。他想了一会儿,把这件事暂时放在心里另一个角落里。
那个专门存“以后再想”的东西的角落。现在里面已经存了好几样了:公告栏前的失神、操场上的对视、书店里拿倒的书、还有这张没有署名的纸条。
存得有点多了。
上课十分钟后,刘建国在讲电磁感应定律。他在黑板上画了一个线圈,标注了磁感应强度和面积,开始推导法拉第定律。
“注意,”他说,粉笔在黑板上顿了一下,“感应电动势的大小,等于穿过线圈的磁通量对时间的变化率。”
他转过身,扫视底下。
“这道题——谁来?”
没人举手。
刘建国的目光扫过前排的好学生。苏晚晴没有动,她正低着头在笔记本上写着什么,应该是在推算同一道题。
“林远。”
林远站起来。
这一次,投过来的目光和前天不一样了。前天数学课上他被点名的时候,大多数人只是漠不关心地扫了一眼。今天不一样。今天他站起来的时候,全班的目光都带着一种审视——英语149分的黑马,物理是什么水平?是英语偏科特别强?还是全面爆发?
刘建国推了推眼镜,指了指黑板上那道题:“来做一下。”
林远走上讲台。经过苏晚晴座位的时候,他余光瞥见她放下了笔,正看着他。
他拿起粉笔。
这道电磁感应题涉及磁通量的变化率计算,需要用到微积分的思想——虽然在高中阶段不会这么明说,但本质就是求导。他前世在自考高数里学过的东西,让他在面对这种题目时有一种居高临下的视角。
他开始写。
第一步,写出磁通量的表达式。第二步,对时间求导。第三步,代入数值。每一步都写得清清楚楚,所有的公式依据都标注在旁边,每一个“由法拉第电磁感应定律可知”都规规矩矩地写在了该写的位置。
写到第三步的时候,刘建国的表情变了。
不是惊讶。是一种很复杂的表情——他的眉头微微皱起,嘴角却又不自觉地松开了,像是看到了一道完全按照标准答案誊写的示范。
林远写完最后一步,放下粉笔。
“做对了。”刘建国说。
然后他又加了一句:“答题格式很好。”
底下的窃窃私语声比前天大了不少。这次没有人说“卧槽”。更多的人在皱眉,在交换目光,在小声交流。英语149分还可以解释为“英语偏科”,但物理——一个数学只考四十二分的人,物理也不会好到哪里去。这不仅是会做这道题的事,这是连格式都写得很规范,规范得像被标准答案训练过。
一个高二期末数学四十二分的人,物理格式突然变得这么标准,这比解对一道题更让人费解。
“这道题的答题格式,你们都要跟林远学一下。”刘建国破天荒地多说了一句,然后对林远点点头,“回去吧。”
林远回到座位。林小鹿在旁边眼睛瞪得比上课前更大了,但她这次没说话。她只是用一种“你到底还有多少秘密”的眼神盯着他,盯了好一会儿,然后慢慢转回去看黑板。
下课之后,林远发现了一件以前从没发生过的事。
两个别的班的男生在后门口探头探脑。
“哪个是林远?”
“就那个。靠窗第三排左边那个。”
“就他?149?”
“英语149,物理刚才也在黑板上解了一道难题。我们班有人路过听见了。”
“靠……”
声音很低,但林远听见了。他没有转头,只是把下一节课的书本拿出来,翻到该上的那页。
他知道从今天开始,自己不再是那个可以被忽略的人了。
有人会关注他。有人会质疑他。有人会等着看他下一次考试能不能保持这个水平。
他不在乎。
今天放学之后,他要去旧书店再找几本真题。数学的真题。数学需要大量刷题,这是躲不过去的一关。然后是理综——物理已经过关了大半,化学和生物还有一堆零散知识点要补。
放学铃声响起的时候,林小鹿收拾书包的速度比平时慢了至少一半。她磨磨蹭蹭地把课本往书包里塞,塞完又拿出来,好像在等什么。
林远站起来,背起书包。
“你刚才说放学要告诉我学习方法的。”林小鹿一把拽住他的书包带子,语气又急又快,像怕他跑了似的。
“明天说。”
“你说放学说的!”
“现在放学了,”林远说,“但我没说今天。”
“林远!!”
林远笑了笑,往教室门口走。走出两步,他回了一下头。
林小鹿还站在座位旁边,鼓着脸,气鼓鼓地抱着书包,整个人像是被抢走玩具的小朋友。
“明天一定告诉你。”
林小鹿还是鼓着脸。但她的嘴角不自觉地翘了一下。
林远走出教室。
走廊里,夕阳从西边的窗户照进来,把整条走廊染成金色。他在楼梯口停了一下,习惯性地往操场方向看了一眼。法桐树下空无一人,只有碎光洒了一地,随风晃动着。
然后他转身下楼,走进了九月的金色阳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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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降临,明城市陷入了初秋的寂静。
另一个房间里,台灯被拧亮。灯光照出一双纤细的手。手的主人翻开一本素色封面的笔记本,翻到崭新的一页,拿起笔。
日期:2009年9月3日,星期四,晴。
第一行:
“他考了149分。”
笔尖停了不到一秒。接着往下写。
“所有人都在质疑他。我去办公室交作业的时候,听见两个老师在说这件事。一个说不可能,一个说再看看。”
“我不需要再看看。”
“我知道他做得到。他从来都做得到。只是以前没有人看到。”
“我看到了。”
笔尖停下来。
手的主人抬起左手,轻轻捏了一下自己的耳垂。耳垂的温度比指尖高,微微发着烫。
她把手放下来。
继续写。
“今天赵凯在教室后排说他是作弊的。说了三次。我都数着。”
“孙磊也说了。陈浩说得最难听。”
“我想说话。我的嘴已经张开了。但是我发不出声音。”
写到这里,笔尖顿住了。纸上留下了一个小小的墨点。
过了很久,才继续往下写。
“我恨我自己发不出声音。”
又停了一下。这次更久。
“所以我写了一张纸条。”
“没有署名。”
“我放在他课本下面了。他应该看到了。我不知道他看的时候是什么表情。我不敢看他。”
“不对。不是不敢。是不配。”
“我已经偷偷喜欢了他三年。三年了,我连在他面前站直都不敢。”
最后一行。字迹比前面更轻,轻得像落在纸上的叹息。
“可是,就算发不出声音——至少我可以写。”
笔记本被合上。她的手指按在封面上,指尖微微发抖。不是冷。是某种积压太久的东西在身体里颤抖。
窗外有风吹过,树叶沙沙响,像是远处有人在轻轻拍手。
台灯灭了。房间沉入黑暗。
只有窗外的月光照进来,落在那个素色笔记本的封面上。封面一片空白。没有名字,没有记号,什么都没有。
像一个从不敢开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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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