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多个人没有一个走。“还有。”叶峰说,“我得跟你们说明白:我不知道我这个法子对不对。”
“三百年前有人这么干过。那一回一共十九个人分,十九个人后来怎么样,我不知道。”
“齐前辈也不知道。他说他那时候在下头,什么都不知道。”
马长贵在旁边听着,忽然笑了。“叶先生。”
“嗯。”
“您这个人做买卖不行。”
“怎么。”
“哪有卖东西的把坏话全说完的。”
底下笑起来了。笑完,马长贵站起来。
“您别劝了。”
“我们不是不懂。我们就是懂了才来的。”
“您那一网要是当时也这么犹犹豫豫,我早就烂在那只碗里了。”
分的当天夜里,叶峰立了三条规矩。
他把这三条写在沈聿那本簿子上,写完念了一遍,让在场所有人都听见。
第一条:随时可召回。“我说收,当天就得停。谁身上的,我当天收回来。”
“不管你担了多少,不管你担了多久。”
“这一条不商量。”
第二条:每七天点一次名。“一百零七个人,我七天点一次,一个都不能漏。”
“谁没到,全山停下来找他。”
“找不到人,我就把这一分收回来。”
第三条:按人记账。沈聿把那本簿子翻开,从中间起了一页。
页头写了三个字:分担账。底下一栏一栏:姓名、担了几分、什么时候担的、化到什么程度。
“一分一分记着。”叶峰说。
“将来能还的,一分一分还回来。”
“我死了,这本账交给下一个。”
摁手印用的是丹房那盒印泥,蒋文卿拿来的,盒盖上一层灰。一百零七个人排队摁。摁完的往边上站,站成一片,谁也没走。
马长贵摁的是第一个。摁完他看了一眼那三条规矩,问了一句:
“叶先生。”
“嗯。”
“您这第二条,七天点一次名。”
“怎么了。”
“您是怕我们跑了?”
叶峰摇头。“我是怕你们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