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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6章 为什么直接击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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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述,也可以对与本次事实无关的问题拒绝回答。笔录完成后由您核对并签字。”

    “知道。”

    “姓名?”

    “顾承安。”

    “性别?”

    “男。”

    “职业?”

    “国家公安部工作人员。”

    周明远抬头:“具体单位需要写吗?”

    “不需要,如果你们后续需要,自行联系相关部门核实即可。”

    周明远敲下这行字。

    “出行目的?”

    “个人旅游。”

    “同行人员?”

    “无。”

    “从哪里出发?”

    “丽江。”

    “计划前往哪里?”

    “大理。”

    “是否认识嫌疑人赵建国?”

    “不认识。”

    “此前是否与他有过接触?”

    “没有。”

    “您什么时候发现他存在异常?”

    顾承安按照现场时间顺序复述。

    他起身准备活动活动,在车厢连接处碰见了赵建国从洗手间出来,携带黑色双肩包,进入连接处后蹲下,打开拉链,将手伸入包内。

    周明远问:“您当时是否看见包内具体物品?”

    “看见部分。疑似简易爆炸装置,包含导线、触发部件和多个容器。”

    “您能确认那是爆炸物吗?”

    “当时不能确认,只能判断存在重大危险可能。”

    “您为什么直接使用枪械?”

    “赵建国的动作已经进入可能造成即时危害的阶段。列车处于运行状态,现场空间狭窄,若等他继续操作,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我根据持枪权限和现场情况作出紧急处置。”

    “您有没有考虑过误判?”

    “考虑过。”

    周明远看着他。

    “那还仍然开枪?”

    “是。”

    “原因?”

    “现场没有足够时间进行其他验证。我的判断不是因为他长相、身份或情绪,而是因为他的动作、位置、携带物和列车运行环境同时出现异常。”

    周明远点头,把这句话完整记录下来。

    笔录里没有“穷凶极恶”“杀气腾腾”之类的词。

    没有形容,也没有渲染。

    只有行为、环境和判断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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