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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6章 为什么直接击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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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怕遇到抢票的。”

    小梁没反应过来:“抢票?”

    “火车票。”

    小梁刚要点头,忽然想起桌上的枪。

    “您说的抢票,是动词?”

    “你终于听懂了。”

    林致远低头整理文件,听到这儿差点没绷住。

    核验持续了近半个小时。

    两把枪的状态、弹药数量、弹壳编号、射击方向、现场位置和开枪时间全部完成记录。技术人员还要求顾承安在枪械登记表上确认枪支没有私自改装,顾承安逐项签字。

    最后,林致远递来一张暂存凭证。

    “按照规定,您的枪械需要暂时封存,待现场核验完成后返还。因为您还要继续旅行,返还手续可以在车站完成,也可以由您所在单位派人办理。”

    “什么时候能拿回?”

    “现场弹道核验结束,确认枪支状态后即可。”

    顾承安看了眼站外。

    鹤庆站的出口还拉着警戒线,远处不断有警车进出。

    “我在这里等。”

    林致远点头:“可以。”

    “但我只配合法定强制流程。”

    “明白。”

    “案件研判、嫌疑人背景、装置来源和动机分析,不属于我的配合范围。”

    “我们不会要求您参与。”

    顾承安又补了一句:“也不要把我的判断写成对案件结论。”

    林致远抬起头。

    “这点我会特别注明。”

    两人的视线短暂交汇。

    他们都知道,很多问题不是不能问,而是问了也不该由顾承安回答。

    铁路公安需要建立自己的证据链。

    地方公安需要完成辖区内的侦查工作。

    排爆部门需要给出装置性质和技术结论。

    顾承安可以提供现场事实,但不能因为他来自更高层级,就让他的个人判断代替完整调查。

    这才是正常秩序。

    接下来是询问笔录。

    鹤庆铁路派出所临时借用了一间办公室。

    桌面只有一台电脑、两瓶矿泉水和一沓空白笔录纸。负责记录的是周明远,旁边坐着一名执法监督人员,全程开启录音录像。

    周明远先宣读权利义务。

    “本次询问只针对您在列车上的个人身份、出行目的、现场所见和开枪处置经过。您可以如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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