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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左手申请,右手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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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职业:新媒体内容创作者/偷税]

    第二份——

    [姓名:诸杰,男,34岁]

    [国籍:东大国]

    [身份证号:5001051990××××2214]

    [手机号:186××××9903]

    [当前职业:姜水团队运营总监/财务策划人/协助偷税]

    开始查看起下面的视频来。

    顾承安越看越无语。

    好家伙,全是骚操作。

    通过在山城注册多家个体工商户,把本应以个人名义缴纳的综合所得税转化为经营所得,核定征收后税率断崖式下降。

    名下豪车、豪宅全部挂在公司名下,既规避了个人所得税,又能以“经营成本”抵扣企业税基。

    四年时间,某音平台结算收入加上各品牌广告收入,累计进账三亿一千七百万。

    实际纳税总额——九十三万四千块。

    三个亿的收入,交了不到一百万的税。

    顾承安深吸一口气,真TM够抠门的!

    他一个月工资四万多,个税扣得他肝疼,这位倒好,三个亿只交九十三万。

    按正常税率,姜水应缴税额保守估计在八千万以上,也就是说,这位网红先生,四年间偷逃税款接近八千万。

    八千万。

    够造多少公里高速公路了?够给多少山区学校翻新校舍了?够给多少边防战士换新装备了?

    一般情况下,偷税案件走的是税务机关先行处理的程序。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四款的规定,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并已受过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通俗点说就是——首次偷税,非团伙故意逃税,只要你补上钱、交了罚款,可以不坐牢。

    某女花旦当年就是靠这条全身而退的。

    但那是“经税务机关通知后补缴”的情况。

    关键词:首次,且经通知后及时补缴。

    顾承安从记忆视频里看得很清楚,姜水和诸杰的逃税行为是长期的、系统性的、有组织有预谋的。他们不是疏忽,不是计算错误,是主观故意、精心设计的共同逃税链条。

    这意味着,“首次免刑”这个护身符,对姜水来说大概率不适用。

    够了。

    顾承安在心里做了个决定。

    落到我手里,那就别怪我不给你机会了。

    他在脑海中调出系统面板,心念一动——警务通。

    面板上立刻出现了警务通的登录界面,登录自己的账号,然后就没有然后了,省去验证过程了。

    联网功能,第一次实战应用,丝滑得很。

    顾承安在系统面板中点开“案件管理”模块,选择“立案审批表”,开始逐项填写。

    案件编号:京刑立字〔2024〕第09271号

    案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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