闭眼,“近年漕运盐税贪腐频发,但凡案发,往往是官商一体,勾连一气。
天下贪墨,无员不成,无官不行。
商人手中有钱却无权,而官员手中有权才能弄法。
若无官员牵头引线,徇私枉法,商人便有天大的胆子,也难在漕运盐税上私通偷逃、祸乱国帑。
是以,臣请陛下将贪腐分成两类,分而治之。
其一,涉案官员身为朝廷命官,食君俸禄,却敢掌权舞弊、勾结奸商、侵吞国帑,此为知法犯法,罪在根本,一律从严从重,不能姑息,以肃朝纲。
其二,牵连商人。
商人逐利,虽触国法,却非祸首。
死罪可免,活罪难逃。
重罪重罚,轻罪轻罚。
按涉案数额加倍缴罚银两赎罪。
罚金从重不留情面,缴入国库,可解眼下赈灾边防之急。
缴清之后,抄没铺子仍可归还,营生照常纳税,使商铺不废,财源不断,朝廷日后还能有持续商税可收。
而朝廷定期清查有案底商户的账目,及时跟进,以免其再犯;若再犯,则再罚。
如此并非纵容商户,而是罚其财,留其业,充国库,安市面。
既能在贪腐官员上立住律法威信,又罚了商人以实国库,不至于毁掉民生根基。
依臣想,若依旧官商同杀,商铺没收封禁,的确是立住威信,但少了一大笔国库活水。
此乃臣之拙见。”
年轻官员不敢多语,而那些元老重臣,当朝太傅、礼部尚书听了却十足愤懑。
对于他们恪守礼制、遵从礼法之人而言,实在接受不了。
“陛下万万不可万万不可呀!
陛下,律法乃祖宗立国之本,是大胤朝根基所在,天子威信所系。
当年太祖皇帝定下律法,历经数朝修缮完成,分毫不能擅动。
若轻易更改刑律,变更惩罚规矩,此乃动摇国本之举。”
大理寺卿也立刻高声接话,面色凝重:
“臣附议,律法威严在于一成不变、赏罚分明、有章可循。
为解一时之困,便擅自改律,宽宥涉案商人。日后天下百姓必会觉得大胤律法可随意变通,可拿钱赎刑。
律法威严何在?天子威信何在?朝廷颜面又何在呀?”
“是啊,陛下。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祖制不可违,律法不可改。
即便眼下国库空虚,也绝不能走擅改律法歪路。
开了此例,日后奸商皆以为有钱便可脱罪,越发肆无忌惮贪腐之风只会愈演愈烈,到那时朝堂秩序、天下法度将乱成一团。”
一众老臣你一言我一语,言辞激烈,纷纷咬定,绝不可亵渎祖宗法度,让大胤律法沦为笑柄。
但也有支持贺临的,认为可以一试,若此法可行,利国利民。
阶下两派争执不休。
守旧老臣口口声声死守祖制律法,而赞同贺临之意者,亦言明国库燃眉之急,不容拖延。
天子听着,十分无奈疲惫。
百官缄默不言,他忧心江山无策。
如今众人争执不休,他又甚感乱象纷纭。
如今两边各有说辞,但只争执对错,亦是无用。
“尔等各执一词争执半日,朕皆听在耳中。
只是
第一卷 第110章 不抄家了-->>(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