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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3章 媚娘注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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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又隐含锋棱的楷书,写下自己的批注。

    她的批注,并非完全遵循传统注疏的章句训诂,而是带有鲜明的个人色彩和政治指向。

    在经文提及“若国王大臣,能持此经,恭敬供养,一切灾难皆悉消灭”处,她批注道:“此言王臣持经,非仅诵读供养之谓。王者,当以正法治国,明刑弼教,使邪伪不行,忠良得所,是谓持经。大臣,当辅佐明君,清心奉法,利济生民,是谓供养。如此,则国基永固,灾难自消,岂独鬼神呵护哉**?”

    —— 将“持经”解释为“以正法治国”、“清心奉法”,将护国祛灾与良好的政治治理直接挂钩,淡化单纯宗教仪式的效用。

    在提及“法师护国”部分时,她批注:“何谓法师护国?非谓僧徒干政,亦非空谈慈悲。当严守戒律,精进修行,以德行化导愚顽;当劝导信众,忠君爱国,完粮纳税;当以寺产之余,赈灾济困,修路铺桥,力行善举。如此,则僧伽清净,民受其惠,国蒙其福,是谓真护国。若不事生产,坐享厚利,甚而侵夺民田,影庇奸猾,则非但不能护国,实乃国之蠹虫,有违佛法本怀,天地鬼神所不容**。”

    —— 明确界定僧侣的“护国”责任在于教化、劝善、慈善,并直接批评侵占民利的行为,将“限僧策”的核心诉求提升到“违背佛法”、“天地不容”的高度。

    在论及“如来付嘱国王大臣,护持佛法”时,她写道:“如来付嘱,盖因王者代天牧民,有统御之权,调御之责。护持佛法,非为纵容僧伽恣意妄为,乃为令正法得行,邪伪不生。故王者有权,亦有其责,裁定僧尼额度,清查寺观田产,引导僧众 务本(忠于国家)、利生(利益百姓),使 佛法与王法相得益彰,共护 社稷苍生。此乃如来之本意,王者之天职。”

    —— 这是最核心、最大胆的批注。她直接阐释“护持佛法”是君王的权力也是责任,这权力和责任就包括“裁定僧尼额度”、“清查寺观田产”、“引导僧众”,将世俗皇权对宗教的管理和整顿,定义为符合佛意的“天职”,从而在佛教理论内部,为皇权干预、规范宗教事务提供了至高无上的合法性。

    字字朱批,力透纸背。每一处注解,都不仅仅是佛学义理的探讨,更是政治理念的宣言,是权力意志的体现。她以帝王之尊,执笔为刀,巧妙地借用、阐释甚至“改造”佛教经典,将“皇权至上”、“佛法护国”、“僧侣守分”、“整顿必要”等理念,熔铸进对神圣经典的权威解读之中。

    三、 大内法会,定鼎新声

    麟德十九年四月初八,佛诞日。洛阳宫城正衙——乾元殿,被布置成了一座庄严恢宏的皇家法坛。此日大朝会停开,代之以一场规模空前的“仁王护国法会暨御注颁行大典”。

    殿内,香云缭绕,幢幡宝盖庄严。文武百官、诸番使节依序排列。来自天下各州的主要大寺主持、高僧大德近百人,身着最庄重的袈裟,位列殿中专门设置的“法侣班”。殿上御座之旁,设一精美法台,上置金匮,供奉着武则天朱批御注的《仁王护国般若波罗蜜多经》原本,以及大量新近精工抄写、准备颁行天下的御注本。

    天后武则天与天皇李治(李治身体略有好转,出席以示支持)并坐御座。太子李弘、相王李瑾等皇室重要成员皆在侧。仪式由精通礼仪的鸿胪寺官员主持,庄严肃穆。

    首先,由高僧代表慧沼法师领衔,诵念《仁王经》精华段落。梵音浑厚,响彻殿宇。

    接着,武则天亲自起身,立于法台之前。她今日装扮格外庄重,头戴镶珠凤冠,身着明黄色绣金鸾凤袈裟式礼服(特制,兼具朝服与法衣特征),手持玉如意,凤目含威,扫视全场。内侍监高声宣颂天后为此次御注亲撰的《御制仁王护国般若波罗蜜多经序》。

    序文中,武则天以典雅宏阔的骈文,阐述了她对佛法的理解、对《仁王经》的重视,以及御注的初衷。她称赞此经“义贯幽明,理通政术”,是“护国土、佑黎元、正人心、淑世道”的无上法宝。她强调,“朕膺昊天之眷命,承祖宗之鸿业,孜孜求治,夜寐夙兴,所愿者,国泰民安,正法久住。然法赖人弘,人依国治。僧伽清净,则佛法昌明; 王化昭宣,则 国土安宁。二者相资,如车两轮,如鸟双翼,缺一不可。”

    然后,她话锋一转,语气变得凝重:“然近岁以来, 或有 不肖之徒, 托迹 空门, 不修戒行, 专务 营求, 广占田宅, 侵渔百姓, 藏匿奸宄, 不输赋税。 此等 行径, 非唯 辜负 朕 护法 之心, 实乃 违背 如来 付嘱, 毁损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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