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半寸,又退到货架前眯着眼瞅尺码表:
眉头拧成个小小的疙瘩,眉间还压出一道浅印,嘴唇抿着嘟囔:
“这 100 码现在穿正好,可孩子长得快,过俩月就短了;110 码又太肥,袖子能罩到手腕,吃饭都蹭得脏……”
声音压得低低的,怕吵醒怀里的娃。
手指无意识地抠着衣摆的锁边,把那截布料抠出一点点毛絮,最后轻轻叹口气,肩膀垮了半分,又把连体衣抻平,慢慢挂回原位,还顺手把旁边歪了的小裙子扶了扶。
旁边穿米白外套的宝妈也跟着点头,手里捏着条深蓝色牛仔裤 ——
裤脚绣着只小小的灰兔子,耳朵都快被她捏得变了形。
她翻来覆去看裤腰上的尺码标,指甲盖剪得短短的,边缘还带着点倒刺,“是啊,咱们这县城买衣服,不像大城市能退。
上次给我儿子买了件外套,回来才发现拉链不好拉,找店家说‘出门概不退换’,最后只能压箱底,白瞎了几十块……”
话说到最后,声音涩涩的,又把牛仔裤凑到眼前看了看,终究还是轻轻放回货架,还特意往里面推了推,怕碰掉旁边叠着的小毛衣。
林凡站在收银台后,手里的笔顿了半天没落下,墨汁在进货单上晕出个小小的黑点。
他清楚县城服装行业的 “潜规则”——
几乎所有店家都把 “出门概不退换” 当不成文的规矩,有的甚至用粗黑笔写在购物袋上,字恨不得比店名还大,生怕顾客事后找麻烦。
前阵子还有个阿姨来问能不能换尺码,他当时攥着笔杆没敢应,最后阿姨叹着气走了。可刚才宝妈们的样子,他看得明明白白:
不是嫌衣服不好,是怕花了钱买错,怕辜负了想给孩子添件新衣服的心意 —— 那眼神里的纠结,比直接说 “嫌贵” 更让人心头发紧。
他没再多想,转身从抽屉里翻红纸:抽屉里叠着几沓彩纸,红纸压在最下面,抽出来的时候还带着点静电,贴在手指上。
他找了支粗马克笔,红色的笔帽有点松,拔的时候 “咔嗒” 响了一声。笔尖在红纸上顿了顿,他身子往前倾了倾,胳膊肘抵着柜台,一笔一划写得格外认真:
“七天无理由退换”——“七天”
两个字写得格外重,笔尖都有点弯了,笔画边缘洇出淡淡的红。
末了还特意把纸往跟前凑了凑,怕写歪,又加了行小字:“尺码不合适、不喜欢都能换,不让您多花一分冤枉钱”,每个字都写得方方正正,像在给人打包票。
写完他搬来小凳子 ——
塑料的凳面有点发黄,凳腿还缠着圈旧胶带 —— 踩上去的时候轻轻晃了一下,他赶紧扶了扶门框稳住。
把红纸举到店门最显眼的位置比了比,确保正对着路口,来往的人抬头就能看见,又撕了段透明胶带,把红纸的四个角都贴得牢牢的,连边角的褶皱都捋平了。
风从路口吹过来,带着点巷口桂花树的甜香,红纸的边角轻轻掀起来又落下,像在给路过的人招手,倒像给每一个想进店的宝妈,递了颗稳稳的定心丸。
林凡站在门口,看着那片红,手指还攥着剩下的胶带,刚才发紧的胸口忽然松快了,嘴角也悄悄扬了点弧度。
初秋的风裹着街边烤红薯的甜香,林凡刚把红底黑字的 “七天无理由退换” 告示贴在服装店玻璃上 ——
胶水还没干透,边角微微卷翘,隔壁卖鞋的张姐就踩着 “噔噔噔” 的高跟鞋跑了过来。
她围裙上沾着块浅褐色鞋油印,手一搭冰凉的玻璃就 “笃笃笃” 地敲,嗓门比平时高了两个度:
“林凡,你疯了?你扒着县城转一圈看看,哪家服装店不是把‘出门概不退换’钉在收银台最显眼的地方?”
她往前凑了凑,手指点着告示上的 “无理由” 三个字,语气里满是急:
“我跟你说俩真事,你可得听进去!就上个月街东头‘童趣屋’,有个宝妈抱着刚满周岁的娃来换外套 ——
那外套吊牌还没拆呢,淡蓝色的,上面绣着小鸭子,宝妈说回家试了嫌大,想换小一码。
结果店主叼着烟坐在柜台后,眼皮都不抬一下,抓过外套‘啪’地甩在水泥地上,烟圈慢悠悠飘着,张嘴就骂‘你买的时候眼瞎啊?
不会自己看尺码?’
宝妈怀里的娃吓得‘哇’地哭了,她自己脸涨得通红,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攥着外套的手指都泛白,吵到市场管理处也没用,最后只能抱着哭唧唧的娃,捏着皱
第四十一章:灯下的质检-->>(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