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认出了那个字迹——跟陶正清笔记本上的字迹一模一样。
“正清给我的。”郑远明说。他把信封放在桌上。“出事前一个月。他来找我,把这个交给我。他说——‘远明,这东西你替我收着。如果我出了事,你想办法交给能管事的人。如果我没事,过两年我自己来拿回去。’”
他的声音有些哑了。
“他说‘如果我出了事’的时候——我还笑他。我说你干工程的又不是干黑社会的,能出什么事。他没笑。他说,‘有些事你不知道就好。你就替我收着。’”
“一个月之后——他就死了。”
郑远明的手在发抖。
“我当时吓坏了。我不知道这里面是什么——他交给我的时候我没拆开看。但他死了之后我拆开看了。我看完之后——更害怕了。”
“你看到了什么?”
“你自己看吧。”
陆诚戴上手套,小心地拆开了信封。
里面有三样东西。
第一样:两页纸。就是从笔记本上撕下来的那两页。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字,记录的内容比笔记本上那些潦草的只言片语详细得多。
第二样:一个U盘。
第三样:一张照片。
陆诚先看了那两页纸。
第一页的内容——
“三中教学楼工程,合同编号QH-2019-0073。正清建筑承建,中标价一千四百万。实际施工成本约一千一百万,差额三百万,其中一百五十万给了李德胜作为‘协调费’,五十万给了城建局的宋远征,另外一百万——”
陆诚的目光在下一行字上停住了。
“另外一百万,通过李德胜转交给曹学明。李德胜跟我说过——这是规矩。每个项目城建局拿一份,公安那边拿一份。公安那边的人就是曹学明。”
一百万。每个项目。
陶正清用亲笔记录了整个利益分配的链条——从工程差额到具体的分配比例,从李德胜到宋远征到曹学明。
第二页的内容更具体——列了三个工程项目的名称、金额和分配明细。除了三中教学楼,还有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条市政道路。三个项目的“协调费”总额超过四百万。
而且第二页的末尾写了一段话——
“三中教学楼用的是C25混凝土标号,但合同要求是C30。钢筋间距也比设计图纸大。这些我是知道的——当初偷工减料是李德胜的主意,说省下来的钱大家分。我没反对。但现在有人要查——市质监站收到了举报。宋远征说他能压住,但我怕压不住。如果教学楼真出了事——死的是学生。我良心过不去。”
“我跟李德胜说我想去自首。李德胜当时没说什么,但挂了电话之后——我就开始害怕了。”
“如果有一天查到了这件事——这两页纸和U盘里的东西就是证据。U盘里是我从公司财务那里拷贝的账目——真实账目,不是报给税务局的那一份。”
陆诚把两页纸放下了。
然后他看了那张照片。
照片拍的是一个饭局。圆桌,八九个人。画质一般,像是手机随手拍的。但画面中央的几个人很清楚——一个是陶正清本人,一个是李济康,还有一个——穿着夹克衫、正在举杯的男人——陆诚认出来了。
曹学明。
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了一行小字——日期和地点。“2019年8月12日,鹤鸣山庄。”
鹤鸣山庄。
陶正清出事的地方。
而这张照片拍摄的时间——是陶正清出事前四个月。
四个月前,陶正清、李济康和曹学明在鹤鸣山庄一起吃过饭。
这张照片证明了三个人之间的社交关系——曹学明在前面的走访中表现出对陶正清案“例行公事”的淡漠,但实际上他跟死者认识,而且一起吃过饭。
“郑先生。”陆诚的声音很平静。“这些东西——这三年你一直没有交出去?”
郑远明低着头。
“我……不知道交给谁。”
他的声音很小。
“正清死的时候——我在报纸上看到消息。说是意外坠亡。我当时就觉得不对。但公安局定了性——我一个开印刷厂的,我去哪里说?我找谁说?我连青禾都不敢待了——我怕他们知道正清给了我东西。我连夜搬走的。到了安平之后换了手机号,断了跟青禾所有人的联系。”
“方敏华也没告诉?”
“没有。正清嘱咐我不要告诉任何人——包括方敏华。他说越少人知道越安全。”
他抬起头看着陆诚,眼眶红了。
“陆警官——正清是被杀的,对不对?”
陆诚没有回避他的目光。
“我们正在查。”
“那——你们能查出来吗?”
“能。”陆诚说。他没有说“我尽力”或者“争取”。他说的是“能”。
因为他手里现在有了陶正清的亲笔记录、真实的财务账目和一张关键照片。
加上之前的土壤检测、笔迹鉴定和资金流水——证据链正在一环一环地闭合。
“郑先生,这些东西我需要带走。会给你开正式的物证接收单,每一样东西都会编号登记。”
“拿走。”郑远明说。“三年了。这个东西在我手里——我没睡过一个安稳觉。”
陆诚把信封、两页纸和照片分别装入了证物袋。U盘单独放了一个密封袋。
然后他站起来。
“郑先生,最后一件事——你现在的住址和电话号码,除了我和我的搭档,没有其他人知道。但为了安全起见——在案件侦结之前,我建议你不要回青禾
第711章 纪检来人!-->>(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