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边的魏征倒是忍不住了,站了出来。
    “诸公此言诧矣!”
    “李四是在张三的教唆下,前去勾引的张三儿媳妇,有受人指使的前提,有此前提下怎么能算作是双方心甘情愿呢?臣认为应当是算作强奸罪!”
    魏征说完。
    房玄龄也站了出来附和。
    “陛下,臣也认同魏征所言。”
    但很快旁边又有人反对。
    “邓国公、魏国公你们的言论貌似有些偏差吧?律法是要严明的,同意了就是同意了,怎么能因为其他因素而随意更改呢?”
    “那难道有人把刀架你的你脖子上,让你把身上的钱都自愿交给他,也算自愿交给吗?”
    “这两个案件哪能一同并论,你说的那是抢劫!”
    ……
    很快。
    越来越多的人参与进来讨论。
    一时之间。
    朝堂上唾沫飞溅。
    张牙舞爪。
    就差动起手来了。
    而众人的意见也逐渐的分为了两派。
    一派以长孙无忌为首。
    认为:女子和李四之间发生关系是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才实行的,所以构不成强奸罪。
    另一派以魏征为首。
    认为:李四是听了张三的话之后才去勾引的女子,如果没有张三的介入,两人之间根本不会发生关系,如果女子知道李四是张三派去勾引她的,那么他们二人根本就不会发生关系了,所以算作是构成强奸罪。
    李二看着吵成一团的众人。
    十分无奈。
    本意是想场外求助一波。
    怎么反而场面变得更加混乱了起来?
    最终。
    李世民还是选择了相信长孙无忌。
    毕竟有先前的白嫖案作为案例。
    李二也认为,双方只要同意,哪怕其中有诈骗因素也构不成强奸罪。
    李二点击了【选项二:没有犯罪。】
    【回答错误】
    另一时空。
    李隆基面前也出现了一块问答屏。
    但他无心去管,还沉浸在天幕上所播放的案件中。
    公公派人去勾引儿媳妇,
    让儿媳妇出轨。
    再以此来威胁儿媳妇和自己发生关系!
    嘶——!
    不失为一个好主意。
    自己要不要尝试一下。
    找个美男子去勾引一下杨玉环?
    以此就范?
    不行不行。
    如若此事传及天下。
    必然会遭到万世耻笑!
    必须得想个两全其美的办法既能得到玉环。
    又能堵住天下悠悠众口。
    ……
    宋朝。
    包拯陷入沉思。
    喃喃自语。
    “李四被张三教唆去和儿媳发生关系。”
    “并且实施成功。”
    “若说犯罪了。”
    “两人都是自愿发生的关系。”
    “若说没有犯罪。”
    “两人之中又偏偏有第三方因素插足,带有欺诈行为。”
    “那么这到底是犯罪了还是没犯罪呢?”
    素有包青天之称的包拯。
    此刻也陷入了纠结之中。
    对这个案子无从下手。
    ……
    明朝。
    朱元璋面前的答题页面,和李隆基一样也不想回答。
    “又是这个张三,嫖完外面的女子还不满意,还想打自家儿媳的主意。”
    “要是被咱遇到了他,咱管他有没有犯法,咱都得把他给腰斩了!”
    ……
    清朝。
    乾隆被这个案例给看懵了。
    大感变态。
    “和珅,你觉得这个案件该怎么处理?算不算构成强奸?”
    和珅:“……”
    被皇上问起。
    和珅也不知怎么回答。
    怎么处理?
    按照他们大清的民间方法。
    当然是把他们三个都浸猪笼了。
    “……皇上,按照我大清律法,亲属相奸,按罪论处须杖刑一百,流放三千里。”
    “李四作为同谋者,当同处相等罪名,所以……所以按我大清律法,在奴才看来,李四应当是算犯了强奸罪。”
    和珅很谨慎的用大清的律法评判标准说出了答案。
    闻言。
    乾隆也是若有所思的点头。
    “按常理而言,确实如此。”
    “只是,这后世的律法终归与我大清不同。”
    “他们的律法对犯人明显更为宽松……”
    “也许对强奸案的评判标准也更为宽松?”
    “皇上的意思是……觉得犯了强奸罪的,应该只有作为公公的张三,与李四无关?”和珅想了一下,确实有这种可能。
    毕竟上一个案件就是前车之鉴。
    在大清朝嫖娼不给钱,就算被活活打死都不奇怪。
    到了后世却成了不犯法。
    “皇上分析的极是!”
    得到和珅的认同。
    乾隆自信满满的选择了【选项二:没有犯罪。】
    【回答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