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44章 炸裂的法律案件!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到居然连诈骗罪也没犯!?

    等耐心听完视频中人的法律科普解释,他才能理解缘由。

    妓女不收归国有,冥币也不能对真币造成公共信用破坏。

    一切都很合理。

    就是这处罚方式着实是有些太轻了。

    这要是在他们大秦。

    轻则送去服徭役,重则流放边疆,或者直接处于肉刑,削去鼻首。

    毕竟。

    刑不重,不足以慑万民。

    这不。

    后世不就有人模仿了张三,实施了白嫖行为吗?

    ……

    汉朝。

    刘邦敏锐的注意到了“牛郎”这个称呼,还有人提议,让女同胞们也学着去嫖牛郎?

    “这个牛郎……该不会是指男妓吧?”

    “后世的女子也能够享受男妓吗?”

    刘邦深感好奇。

    男妓是如何服务于人的?

    ……

    宋朝。

    包拯低着头。

    若有所思。

    “涉及财产要讨论正说,反说,折中说。”

    “嗯,这个说法倒是挺有趣。”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凡事不能只站在一人的角度去看。”

    “学到了,学到了。”

    包拯按照罗老师的思路重新分析了这一案件。

    大有收获。

    并且期待的继续看向光幕。

    希望能够多学一点关于后世的法律知识。

    好从中摄取经验,禀明天子完善大宋律法。

    而果然。

    下一个视频也是一个同类视频。

    当白嫖案结束。

    出现在古人面前的依旧是蓝色背景墙上写着:厚大法考。

    穿西装却不打领带的罗老师。

    他讲述了一个新的案件:

    【“刑事审判参考登记了一个极其怪异和变态的案件。”

    “我也曾经把它作为我们期末考试的试题,考察我们学校的学生,结果当年考试成绩让我大失所望。”

    “居然有90%的同学没有答对。”

    “张三,一直对自己的儿媳妇,心怀不轨,一直在勾引儿媳妇。”

    “一直勾引未果。”

    “所以,张三对自己的朋友李四说,麻烦你帮个忙,帮我去勾引我儿媳妇,我儿媳妇只要是外人都能勾引成功,自己人就很难勾引。”

    “所以当你勾引成功的时候。”

    “我正好去抓奸!”

    “这样,她就会和我发生关系。”

    “李四一听,说这个忙,我必须帮你!”

    “于是就去勾引,果然勾引成功,两人正在发生关系的时候,张三突然出现了,对自己儿媳妇说:你这样做太不道德了,别人都同意,自己人就不同意,你这合适吗?

    你如果不同意,我就把这个事情告诉你老公,也就是我的宝贝儿子。”

    “所以,他儿媳妇没办法,跟公公发生了关系。”】

    ……

    ……

    ……

    【请问在该案件中李四有没有犯强奸罪?】

    【选项一:犯罪了。】

    【选项二:没有犯罪。】

    万朝古人的面前。

    在此时。

    再次跳出了一个问答题目。

    然而。

    他们却无人回答。

    全部都沉浸在刚刚的刑事案件中。

    头顶大大的问号。

    瞪目结舌。

    炸裂!

    实在是太炸裂了!!

    人怎么能变态成这样!?

    这案件的变态程度,比他们村口的大爷大妈传出来的谣言还要离谱!

    ……

    唐朝。

    李二好似吃了一颗黄连般。

    面容扭曲到了极点。

    “不是?这是编的吧?”

    “这案件剧情这么炸裂的吗?”

    “简直就是畜生行径!”

    “不对,说是畜生,都是侮辱了畜生这个词。”

    “公公侮辱儿媳,这分明就是畜生不如的行径!简直不要太无耻了!!!”

    李世民大骂着张三的行为有多么的可恶。

    也就是这张三出生在后世。

    倘若是在他们唐朝,管他大唐律法如何,张三儿媳妇有没有同意。

    自己就得把他给大卸八块了!

    骂完之后。

    还余怒未消地大喘着气。

    望着眼前的答题界面。

    “诸位爱卿有何见解?”

    望向台下群臣,众人面面相觑。

    长孙无忌站了出来。

    “陛下,依臣之见,此女子在此之前,既然已经同意了和李四发生关系。就不能够算做是违背妇女意愿。”

    “那么按照法律,李四应当不算犯罪。”

    长孙无忌的说法。

    很快得到了其他大臣的认同。

    “丞相说的极是,在下也是这么想的。”

    “先前的白嫖案也说了,只要同意就不算构成强奸罪了,所以李四应该不算强奸。”

    李二听完。

    还没有说话。

    正想点头。

    

第44章 炸裂的法律案件!-->>(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