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寺审了有争议的案子,刑部复核即可,根本不可能呈递到御书房。
不过,偶尔也有例外。
一些有重大政治影响的案子,可能会以奏疏的形式呈递入宫。
杨武案,就是其中之一。
这是一道与举子相关的案子,论断案难度,并不算大。
公案的嫌犯名为杨武,淳安县人,乃是一名二十余岁的举人,不时为平民百姓撰写一些诉状,顺带锻炼春闱第三场的考试能力,也算是小有名气。
其妻为丹阳县学官的三女儿,徐氏。
夫妇二人,一齐经营着一点旅店生意,要钱有钱,要社会地位有社会地位,日子颇为滋润。
其中的一户租户,丈夫是一名童生,名为葛连,妻子为毕氏。
一日,杨武为人撰写诉状,恰好经过旅店,碰见了毕氏习字,就主动指点了两句。
谁承想,市井无赖竟是造谣称其“奸占毕氏”。
毕氏哭诉了几日,其丈夫葛连担心名声被扰,就主动搬离了杨武、徐氏夫妇经营的旅店。
本来,事情到这儿,就是单纯的“被造谣”的问题,连小打小闹都算不上。
谁承想,夫妇二人搬出旅店没几天,葛连竟然就口吐白沫,寒热抽搐致死。
葛连的生母沈氏,怀疑其中有问题,认为儿媳毕氏真的与杨武有奸情,儿子是被恶毒媳妇毒杀。
于是乎,上报淳安县令,要求验尸。
淳安县令一验尸,认为尸身与砒霜中毒起码有六七分相似性,也不深究余下的三四成“不相似性”有没有可能造成冤假错案,就直接抓了杨武与毕氏。
杨武与毕氏自是不认,可连着打了几天,严刑逼供之下,自是不认也得认。
县令初审,有罪!
县令审了案子,自是得上报通判。
结果,杭州府通判一审,杨武竟然当庭翻供,自言遭到严刑毒打,不认罪行。
一时之间,舆论四起。
按理来说,自此就该翻案。
可不巧的是,杭州府通判与淳安县令是连襟。
为了护住淳安县令,通判下令二次严刑逼供,并趁机让人篡改有逻辑漏洞的呈词、验尸记录。
甚至,就连砒霜的来源都安排得一清二楚,更是有砒霜的贩卖者上庭作证。
杨武与毕氏遭到二次殴打,自是又一次屈打成招、供认不讳。
如此,证词、证人、证物三者兼有之。
为了平息舆论,万民见证,二次复审。
通判断案,拟定杨武斩立决,毕秀姑凌迟处死。
此举,意在斩草除根,打造铁案。
可正是这一举措,导致杨武与毕氏二次翻供。
说到底,杨武与毕氏供认不讳,为的就是苟活一条命,结果通判竟然要判死刑?
这一来,便是二次当庭翻供!
杭州万民,为之哗然,杨武之妻徐氏,更是泣不成声。
不少有志气的读书人,以及杨武的友人,几乎是连夜撰写诉状,上报两浙路安抚使陈继、转运使刘钧。
不巧,通判是安抚使陈继的故吏,考虑到可能有连带责任,且马上就是三年一度的政绩大考,安抚使陈继不想凭生事端。
毕竟,从证词、证人、证物上讲,杭州通判呈递的东西都没有半分问题。
这个案子,理论上绝对能够压下来。
为了尽快平息舆论,两浙路安抚使陈继亲自进行三审。
三审,决定降罪判决。
杨武削去举人功名,毕氏浸猪笼!
转运使刘钧全程不插手,默不作声,并未表态。
三审降罪,已经是相当“温和”的处理方法。
以常理论之,也该事息宁人。
可杨武二十余岁就是举人,本身也是有望春闱上榜的人物。
一下子削了举人功名,半生的苦读可就白费。
这样判决,妻子徐氏自是不服。
也不知是不是受了高人指点,徐氏莫名其妙的就得到了丈夫的狱中血书,干脆一纸诉状,入京告御状。
然而,天不遂人愿,入京告御状竟也不顺利。
大理寺审案,御状打回两浙路,着两浙路安抚使再审。
安抚使陈继再审,维持原判,并上报刑部复核。
刑部复核,认为无误。
因本案为大理寺审判,刑部复核无误,也即最终审判!
拟定杨武削去举人功名,毕氏浸猪笼!
一般来说,一旦走到这一步,就算是徐氏背后有高人,也断是难以无力回天。
好在,凡事总有一线生机。
一道不大不小的公案,自县、郡、路、京一审,一路上状,足足熬了近一年之久,愣是熬到了三年一度的政绩大考。
刑部主官,更替大半。
杨武之妻徐氏不服审判,二次鸣冤,二上御状。
新任刑部尚书陈升之读了御状,认为其中有重大冤情,下令刑部人员下两浙路钦查。
钦查过程,不准经两浙路、以及大理寺插手半分。
最终,一连着足足被烧死了七位钦差,终是揪出了些许真相。
杨武一案,实为冤案,屈打成招,官官相护。
杨武、毕氏有了翻案的希望,连忙一齐翻供,不认罪行。
如此,刑部尚书陈升之上奏皇帝,希望允准刑部审判“杨武案”。
皇帝允准,就此京二审!
以刑部尚书陈升之为主审官,刑部左侍郎王安石、刑部右侍郎冯京为副主审官,二次京审“杨武案”。
杨武、毕氏,二审拟定无罪。
不过,陈升之认为“杨武案”疑点不少,恐有错漏,更认为涉嫌官员太广,就连钦差都敢烧杀,却是不敢妄自断言。
历经县、郡、路、京一审、京二审,足足审判六次,三次翻供、死了七位钦差,“杨武案”终是有了一定的转机。
刑部审案结果,却是呈递到了御书房。
赵策英手持奏疏,微闭龙目,徐徐踱步。
火烧钦差,两浙路有点狠啊!
第二百二十三章 火烧钦差,代帝巡天,便宜行事!杨武案引起的连锁反应!-->>(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