妄。然今天下法弊极矣,六官万务所集也,卿贰多而无所责成,司员繁而不分委任,每日到堂,拱立画诺,文书数尺,高可隐身,有薪炭数斤之微,银钱分厘之琐,遍行数部者,卿贰既非专官,又多兼差,未能视其事由,劳苦已甚,况欲整顿哉!故虽贤智,亦皆束手,以为周公为今冢宰,孔子为今司寇,亦无能为,法弊至此,求治得乎?
州县下民所待治也,兵、刑、赋、税、教、养合责于一人,一盗佚、一狱误、一钱用而被议矣。责之如是其重,而又选之极轻,以万余金而买卖缺焉。禄之极薄,以数百金而责养廉矣。
其下既无周人虞、衡、牧、稻之官,又无汉人三老、啬夫之化,而求其教养吾民,何可得哉!以故外省奉行文书,皆欺饰以免罪;京朝委成胥吏,率皆例以行奸。
倘若吏部以选贤才也,仍用签除;武举以为将帅也,乃试弓石;翰林以储公卿也,犹讲诗字,其他紊于法意,而迂于治道,舛乱肴决,难遍以疏举。是以皇太后、皇上虽有求治之心,而无致治之效也。
今论治者,皆知其弊,然以为祖宗之法,莫之敢言变,岂不诚恭顺哉!然未深思国家治败之故也。
今之法例,虽云承列圣之旧,实皆六朝、唐、宋、元、明之弊政也。我先帝抚有天下,不用满洲之法典,而采前明之遗制,不过因其俗而已,然则世祖章皇帝已变太祖、太宗之法矣。
夫治国之有法,犹治病之有方也,病变则方亦变;若病变而仍用旧方,可以增疾。时既变而仍用旧法,可以危国。
董子曰:为政不和,解而更张之,乃可以理。
《吕览》曰:治国无法则乱,守而弗变则悖。
《易》曰:穷则变,变则通。
设今世祖章皇帝既定燕京,仍用八贝勒旧法,分领天下,则我朝岂能一统久安至今日乎?故当今世而主守旧法者,不独不通古今之治法,亦失列圣治世之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