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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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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沙漠中长年吸收日能,品质上乘,只要标出“原产塔隆”四字,绝对是市场上的抢手货色,售价至少是其它地方同级红水晶的一倍。

    大至攻城用的砲车,小至精灵制作的箭簇,都可以在市场上进行个人交易,只要钱袋够沉。如果没有好的装备谁会眼巴巴的赶来送死?多克自己就曾经说过:来吧,杀了我,最高的荣誉、所有的财富都归你了。没人能成功,至少直到现在还没有。

    市政厅的官僚也喜欢这样,光是税收就足以让他们肥得流油。市民也乐得安于现状,只有这里才能让贫穷的人睡个安稳觉、混个肚饱。

    这个体系的均衡,得益于多克强横的实力。

    不远处的沙下突然冒出两个中等身型的男人,看衣着也是拾荒者。他们慢慢的抖落着衣服外面的沙子。

    阿尔丰斯紧了紧手中的木棒,目不转睛的盯着这两个不速之客,他明白这两人想干什么,天下没有免费的面包,想不劳而获就要付出鲜血的代价。他感觉自己有点麻痹大意,沙漠太平坦,又没刮起沙尘,持续的发掘总会引人注目的。

    那两个男人看到阿尔丰斯的动作,狞笑着从腰间拔出半尺长的匕首,一步步朝他逼近。

    在这里杀人并不触犯城镇的法令。

    阿尔丰斯不懂用剑,无论是单手剑还双手剑,他一直觉得那玩艺儿太过笨重,只有不喜欢动脑子的人才会去使用它,轻便快捷才最适合拾荒者。他把剑自后背取下来。那两人看到这个动作,面上露出戒备的神色,同时放缓脚步。“噗”的一声,阔剑被扔到沙上,这是阿尔丰斯作出的最大让步,反正也是白捡来的,一笔带过倒也两家皆欢。

    那两个男人谁都没有朝地下的物品看上一眼,目光不停的在阿尔丰斯身上打转。

    阿尔丰斯右脚退后一步,向对方示意自己没有独占的意思,他的靴尖却有意无意的插入沙里。其中一个男人走上前拾起那把阔剑,拿在手中掂了掂,同时吹了声响亮的口哨,准备向同伴发声询问。阿尔丰斯的攻击就在这刹那间发动,脚尖向前一送,大片黄沙飞扬而起,覆盖住两人的视线。原来他根本就没有便宜别人的打算,送剑的行动只是个幌子。

    突然的打击让拿剑的男人猝不及避,眼、口、鼻中全是沙粒,双手下意识的在面前乱挥起来。后面的男人也是满身黄沙,不停的做着吐舌眨眼的动作。

    阿尔丰斯急速向前奔出,木棒的尖锐部分借势插入拿剑男人的喉头,还没等他反应过来手腕一抖拔出木棒。血箭急彪而出。男人“荷荷”呼叫了几声,身体便扑在沙地上,全身的肌肉痉挛起来,看上去就像是一只蠕动的虫子。阿尔丰斯没有再往地上多看一眼,一击已经足够,他挺棒朝另一个目标冲去。

    混战中讲的是速度,谁的速度快,谁就能获得生存的机会。

    那个男人似乎被突起的杀戮吓懵了,挺着的匕首一动不动,另一只手还保持着在脸上抹沙的动作。

    阿尔丰斯从起动到奔近对方只用了两三秒时间,快得像捕食中的猎豹。这是轻装的好处,牺牲防御换取最大的速度。结果没有任何悬念,木棒从男人的胸口搠入。男人低下头看着胸前长出来的木棒,“哇”的一声长嚎,匕首没头没脑朝阿尔丰斯剁去,另一只手抓住棒身想把它拔出来。

    阿尔丰斯脚底在沙上一蹬,闪身退到五码之外的安全距离。他知道这人已经完了,让木棒留在体内,或许还能多挨上一段时间。可男人并不知道,也不知从哪来的力量,一下就将木棒抽了出来,真是加速死亡的愚蠢行为,他还将手指插到伤口处,试图阻止血液的大量流失。

    阿尔丰斯冷冷的看着他,直到身躯仰天倒下。自从第一次杀人后,他就再没有因为看到尸体而呕吐过,甚至还会从中得到一丝罪恶的快感。

    沙漠又恢复了平静,两具尸体,对它来说实在是太渺小了。

    阿尔丰斯取回阔剑,再没多看那两人一眼,沙漠自然会将罪恶掩埋。他们身上的物品可能会做有记号,带回城说不定会惹出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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