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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六十一章 大使馆与国际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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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城市所有城区的秩序必须得到恢复。占据各个城区的联军在他们地控制区里挑选一个区域驻扎并且只在限定区域之内活动。其它城区治安工作交由直接受命于白蔷薇公爵地两个巡逻连队负责。

    当我们将这件事情商定之后。闵蒂很快就在讨论之中拿出了协议书交由各国的随军特使签署。协议内容是为了能够让这个城市维持长久秩序。联军组成国同意了光复白蔷薇城第四日开始将城市治安管理权交由白蔷薇王室。而各**队将在指定区域驻扎这些条款。

    事实上这份文件仅仅是将治安权交还给白蔷薇王室罢了。从惯例来说。现阶段白蔷薇法律对联军成员并无约束力。实际上联军依旧占领着各自控制区域这种状况没有被改变。但是只要他们签署了这份协议。那么我们就有办法对他们所占领区域生地事情进行干涉。毕竟现在我们在攻城之前就已经安排好了城市的治安事务。并且在入城之后占领的唯一执法机构。更何况白蔷薇王室已经同意使用神圣拉纳帝国法官和帝国法来裁定先阶段的诉讼。这对于战后削弱联军其它国家影响力大有裨益。同时也是通过这种方式让白蔷薇公国人以及联军其它国家了解帝国法律。让他们在潜移默化中将他们的本国法律与神圣拉纳帝国法律进行对比。

    经过对神圣拉纳帝国法律的不断修改。帝国法律已经能够与翼狮城邦法律在民事上拥有同样的竞争力。事实上当初帝国法律在民事部分的修改也是以翼狮城邦法律作为参照与竞争对手进行完善的。作为一个不断加大商品输出的国家。神圣拉纳帝国必须拥有比其他国家更为合理的民法才能够保证国家对各地商人的吸引力。

    生产与商业从来都不是单纯的买卖行为。因为各地商人从事商业行为的时候不是单纯买走货物然后到另外一个地方卖掉赚钱。他们必须考虑到在一个地方买卖商品时要承受的风险还要和当地的商品买卖对象打交道。官员或者商人。在这个过程中必然牵扯到当地法律。若仅有诱人的商品而没有合理的法律规范环境照样无法吸引各地商人。没有一个商人会愿意在一个信口雌黄。喜欢下套与欺诈的领主所统治的地方做买卖。蔷薇公国施行与神圣拉纳帝国相近甚至完全相同的法律…则可以使得两国之间的商贸活动变得更加便利。以达到在白蔷薇公国占据压倒性影响力的效果。这是罗兰的足智多谋所无法改变的事情。毕竟这些对于她来说太过于陌生。或者说她对于“影响力”这个词语的理解里还有没涉及到这个概念。

    这也是前世信息时代所说国家“软实力”的一种表现方式。基于学术所产生的领先文化科技在可以通过长时间渗透与利用军事手段在短时间内强制改变这两种方式来达到目标国家与本国形成相似环境的目的。当目标国家国民接受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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