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问问当初你为什么直接和斗游签约。我觉得斗游想签你,而我也找了你,还给你开了不错的价格。按道理,有人抢,不是应该和双方都做做交流,自抬身价什么的吗。”
当初签约斗游这事,丁宁思量得还挺多的。
回想起来,有些决定确实做得仓促了些。
只不过,环境是随着时间而变动的,放在当时的情况下,他做出签约斗游的决定,并没错。
一切都是阴差阳错吧。
隙嘴一笑,丁宁答道:“当时,我就觉得两百万已经满足我心理预期,就签了。况且,i秀的条约霸道了点,好像是合同到到期了,还会继续绑定人身权利的吧?”
说到i秀的合同,的确有让人诟病的地方。
鉴于某些前车之鉴,为了稳固行业霸主的地位,也为了防止人才流失,i秀去年年末开始,在合同条款里,添加了一条优先权。
所谓优先权,指的是两方面。
一方面是指,如果主播被其它娱乐公司看中,需要进入到娱乐圈,那么必须报备i秀。
如果i秀觉得这名主播值得培养,并且开出了和挖人公司同样的价格,对不起,请继续留在i秀,和星悦娱乐合作。
另一方面则是说,如果主播合同到期,想要跳槽到别的平台。
只要i秀开出了和其它平台相同的价格,对不起,也请继续留下。
简单点说就是,只要i秀开价和竞争公司相当,它就享有优先留下主播的权利,主播没有选择的余地。
相比较起来,斗游对主播们的管理,就宽松多了,违约只要支付双倍违约金。
像丁宁这样的人,愿意被条条框框束缚吗?
显然不会。
赵书锋这才知道了丁宁为什么会直接选择斗游,敢情最大的问题,还是出在合同上。
其实吧,i秀的合同也没那么死,人气主播的合同,都是独一份各有不同的,一切都可以谈。
如果丁宁愿意到i秀,放弃优先权,赵书锋也不是不可以。
因为就算只能签丁宁一年,哪怕只是
第047章 新星-->>(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