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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以身相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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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沈辰旭就一直阴魂不散了,我上初中时他上高中,不但真的减肥成功,还身手了得,情书一封接一封,一直以娶我为目标,我说什么他都会去做,但这不是爱情,他或许至今连爱是什么都不知道。”

    对方形容得简单,大伙却听得心惊肉跳,庄姐不要命的性子竟是从小练成,别说单挑五个初二的少年了,就是同年级的他们也难取胜。

    夜飞霜失笑:“的确有些难以信服,与其说是爱,不如说是报恩,以身相许,至今也没去谈过恋爱,或许真追到了,目的达成,后面能不能白头偕老谁知道呢?”

    “我觉得他是真爱,以前不懂,这都二十七了,还不懂?至今都不放弃,说明他的心里已经认定了庄姐。”杨硕如是说。

    “其实说再多都没用,庄姐,是不是就算他以后能心甘情愿给你当牛做马,你依旧不会嫁给他?”白玉仁一针见血的问。

    果然,庄浅点头:“没错。”

    “啊?为什么?”

    白玉仁挑眉:“因为不来电呗,喜欢和爱是两码事,你们会嫁给一个无法让你们脸红心跳的人吗?到时连洞房都得公式化,有什么意思?”

    这么一解释,大伙就明白了,想不到庄姐还是个浪漫主义者,可不撞南墙不回头的沈大少要怎么办呢?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悲剧!

    “时间不早了,都去睡觉吧,飞霜,忘了件事,昨晚我看到你偶像的同事了,长得那叫一个漂亮,可惜是个灭绝师太。”杨硕拍拍夜飞霜的肩膀,看似是在打趣,实则却小心翼翼的观察着其反应。

    “哟?四爷还有偶像呢?是哪个大明星?”柳简月八卦的眨巴眨巴大眼。

    庄浅闷笑:“什么大明星?不就是国耀那个执行总监吗?不说我还忘了,上次沈辰旭带我去参加晚会时,我还看到本人了呢,长得的确挺帅,比你屋里那堆杂志上要养眼得多,不过不是什么正经人,身边没缺过莺莺燕燕,你呀,品味得提升提升了。”

    夜飞霜见话题转到了自己身上,立马抬手:“得得得,躺着也中枪,但咱也没地方给你们扫射,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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