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
“趁我没有生气之前,你们最好滚开。”秦寿带着寒芒的目光扫视了安全这碰瓷团伙。
所有人被秦寿这目光盯着都不由一怔,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为首的络腮胡认为,秦寿只是有钱的富二代罢了,他身边这两个漂亮的妞儿也肯定是她花钱买了的,他认为刚才秦寿那话只不过是在女人面前逞强才说出来的。而且他自己这边这么多人都拿着武器,难道还怕他不成!?
络腮胡在心里分析了一番后断定秦寿肯定是在逞强,直接是拔出腰间的长刀盯着他狰狞道:“小子,把你女人以及你身上之前的东西都交出老这件事情就这么算了,要不然我们这里这么多兄弟,一人给你一下你今天恐怕是只能倒在这里了。”
这些人就是典型的流氓跟无赖,而且还特么没脑子。试想一下只要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都明白,能穿金戴银在大街上大摇大摆不怕被海贼盯上的人,会只是富二代而已?
秦寿也知道跟这些家伙讲道理肯定还是没办法说通,正当他准备动手的时候远处背后传来了一个声音,
“二十多个人欺负三个人,其中两个还是女人。你们这群人能有点骨气吗?约瑟夫,你怎么看?”
秦寿听到后面这句话脑海中想到的另外一句话就是元芳,你怎么看?
很快另外一个声音接着道:“这种恶事情自然是不能做事坐视不管了,你说对不对强尼?”
碰瓷居然有人管闲事?秦寿顿乐了,而且强尼和约瑟夫…怎么听起来那么耳熟呢?
秦寿仔细会想原著,发现还真有这么两个人。
强尼和约瑟夫这不是在原著上叫索隆为大哥的家伙吗?不仅是索隆而已,连路飞船上其他人,都会加上大哥。,两人职业为赏金猎人,但他们身手很烂,不过他们很讲义气,在诺琪高将娜美的故事说给路飞的人听时,他们义不容辞先去杀恶龙,当然
第二十六章:狗血的一幕-->>(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