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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爷爷故事集》第三卷51、 一哄而起迅速公社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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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公社的“公”,先表现在所有制方面。原来高级社的土地、耕畜、农具等生产资料及其它公共财产,全部转归公社所有,实行全公社统一核算;社员的自留地收归公社经营,社员个人的林木、牲畜等财产,被收归公社所有。国家把在农村的粮食、商业、财政、信用社等基层机构下放给公社经营管理。

    人民公社的“公”,其次表现在分配方面。实行供给制与工资制相结合的制度。据河南、山东、河北、辽宁、安徽五省到1o月底统计,共建公社5254个,计划实行粮食供给制(即吃饭不要钱)的共842个社,占21%;实行伙食供给制(即饭菜不要钱)的2151个社,占61.3%;实行基本生活资料供给制(即吃饭穿衣等不要钱)的59o个社,占15%;实行全供给制(即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学、育、婚、乐等)的1o3个社,占2.7%。当年,很多公社秋后就不再给社员分配粮食了,只给社员一张食堂就餐证。工资制则是在供给制之外,按照多劳多得的原则支付给社员一定数额的货币。由于公社的收入先要用来维持供给,工资也就名存实亡。

    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分级管理体制。初期的农村人民公社的架子,基本上是按照嵖砑山卫星公社的模式搭起来的。一般分为公社、大队(有的叫作业区,一般是原来的高级社)和生产队三级。有些几乡一社的大社,还在公社与大队之间设一个管理区,作为公社的派出机构,大体相当原来的乡。公社既是经济组织,又是一级政权机构。公社统管全社的经济核算、生产安排、劳力调配、物资调拨和产品分配;生产大队负责本大队的生产管理和部分经济核算;生产队则是一个组织生产的基本单位。

    为了便于集中、调动劳动力投入大跃进,搞“大兵团作战”,许多公社搞所谓的“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和生活集体化。

    所谓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就是把公社的男女劳力全部编入师、团、营、连、排、班等军事组织,在劳动时像军队参加战斗那样部署、指挥、调动。所谓生活集体化,就是大办公共食堂、托儿所、幼儿园、幸福院等公共事业,社员过着以生产队为单位的集体生活。到1o月底不完全统计,全国农村共举办公共食堂265万多个,吃食堂的社员占农村总人口的9o%。已建托儿所、幼儿园475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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