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包产到户总结》。《总结》列举了实行“包产到户”后,燎原社所生的变化:“社员干劲主动,户户有了责任,生产进度迅,积肥效果显著。”社员群众反映“包产到户”有“六好”、“八多”、“五少”。
这份《总结》引起了永嘉县委的高度重视。1956年9月6日,永嘉县委召开了全县高级社主任会议,部署多点试验。农民们知道退社是不成了,那么怎样争回土地经营的自主权呢?燎原农业社实行的包产到户正合他们的心意。包产到户把家庭经营和集体经营有机地结合了起来,改变了过去“天天集体、事事集体”,统得过死的做法,社员或家庭可以充分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提高了劳动效率,很受广大农民欢迎。社队干部大多数也欢迎包产到户,因为包产到户能够顺利解决一直困扰着他们的“社员出工不出力”的难题。所以,燎原农业社的经验很快形成“燎原”之势。永嘉县在短短两个月内,3oo多个社实行了包产到户。到1957年夏季,全温州地区有1ooo个社17万农户实行了“包产到户”,占温州农户总数的15%。
这时,一些积极批“小脚女人”的或者被批“小脚女人”吓破胆的社、县干部,在突如其来的“包产到户”面前慌了手脚,控制不住局势,纷纷向地委告状。
温州地委也吃不准怎样处理,态度不甚明朗。就在这时,1956年9月1日的《人民日报》表了署名羽心的文章《关于社员个人和生产小组的“包工包产”》,1o月19日又表了署名崔峰的文章《包产不可包到生产小组》。这两篇文章都对何成的文章提出质疑,反对包产到组或个人。认为,“如果把分给的地段上的一切工作都交给小组和个人去做,那是不妥当的”并断言“这样做就成为‘组织起来单干’了”。
温州地委看到这两篇文章,就想起了批判“小脚女人”的厉害。他们害怕搞包产到户出乱子,又犯错误。于是,决定制止包产到户,对永嘉的包产到户进行公开批判。1956年11月26日,地委机关报《浙南大众报》表了《不能采取倒退作法》的评论员文章,严厉批判永嘉包产到户是“打退堂鼓”、“小农经济”、“根本不是先进制度”。
温州地委表态后,永嘉县委书记和一些常委害怕了,就劝李云河停止包产到户。李云河不认输,他针对各级报刊对包产到户的批评,写了《“专管制”和“包产到户”是解决社内主要矛盾的好办法》的专题报告。报告以永嘉县委
《碧爷爷故事集》第二卷63、李云河试验“包产到户”-->>(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