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不稳,斗争不坚决的,一律调离本地,另行分配工作;立场问题特别严重的,须给以纪律处分,并调至地委处理;有政治嫌疑而一时难以弄清者,一律调送到分局党校审查处理。把这些问题突出分子调开后,再将大军转业干部派下去,担负各级领导职务,然后再依靠派下去的大军干部,彻底整顿干部队伍。
几个月的土改整队,整掉了六千多人。一时结合“镇反”来整,一时结合“三反”来整,有时白天斗争地主恶霸,晚上斗争土改干部。1952年春,全省(不包括海南)有四万多土改队员参加了整队。整队结果,有781人受到处分,占土改干部的1o%强,其中被撤销工作、集训审查、清理、扣押的,就有4o5人,占参加整队总人数的5.2%。而受处分的县级干部9o人,其中县委正副书记、正副县长与公安局长约占7o%。区级与相当区级的干部处分了317人。受到清洗出党开除党籍及取消候补党员资格的有219人。
一大批对地主不够狠,或较为公正,或被认为历史有问题的土改干部受到迫害或受到处分,一些人被开除公职,有些人竟被杀害。如中山县有几十个这类土改干部被处死刑。广东全省约5.2%土改工作队队员遭清洗或处死。
自此以后,对地主越狠越革命的“极左”思潮便在全省土改队伍中蔓延。给滥斗滥杀开放绿灯,“村村见血”成了响亮的口号,地主被杀、或不甘受辱而自杀的现象6续出现。原来到广州市抓地主回乡斗争,市土改委员会认为条件不符便不批准,这时已可以随意拉人回村斗争,甚至杀害;原来不准没收华侨房产,这时也准许大量没收了。(文革后落实政策,广东仅退回的土改时没收华侨房产就高达一千七百万平方米,动用国库几亿元。)
据一位定居美国、广东土改时曾担任一个乡土改工作队副队长的侨胞回忆:1952年荔枝大熟时节,上头突然对土改作了大转变的部署,过去杀地主没有限定数额,现在每个乡要定出多少个村杀多少个地主的计划;过去审批判处地主死刑的权限由县委书记、县长、公
73、广东土改反右倾-->>(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