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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我所经历的土改运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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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贵的木版线装本,全被贫雇农给当成卷烟纸了。我祖父的全部书籍,就这样被烧掉!至于文化人,如教员和校长,其中,凡叫做“剥削阶级家庭出身”的当然在劫难逃,县中学的两届校长都自杀了。

    革命不能温良恭俭让,革命不是请客吃饭!流血斗争,刮骨斗争,多么名副其实啊!

    记得当时哈尔滨出版的《生活报》表过文章,把松北地区的“土地改革”运动准确地概括为“兽性复”。这份报纸的主编,就是《八月的乡村》的作者萧军先生。这当然犯了“天条”,从此,萧先生其人其书同其他众多良知尚存的知识分子一样,万劫不复!

    “均田亩”是千百年来农民的愿望。从“不患寡,患不均”,“抑制豪强”,直到孙中山的“地价税”思想,都是要改革土地制度,这本身无可非议。我从来认为是天经地义的。这次平分土地,这么个作法,算不算“土地改革”?是不是真正的“解放”了农业生产力?在前面已经说过,东北地区的特点是由中农耕种的土地占绝大多数。平分土地后,其必然结果之一就是有耕作手段的农户(中农)没有地种,分到土地的农户(贫、雇农)缺少耕作手段。中农的农具、畜力都无例外地被分掉,破坏了耕作手段的完整性。“侵犯中农利益”(见东北局东北地区土改总结)几乎是普遍的,这种耕作手段与土地的分离形成了对农业生产力的破坏。从一九五三年开始粮食统购统销,直到数十年的粮票制,是否与此有关?这一切应该是已有历史的结论了。

    一九四七年,我只是一个十五周岁的少年。对于叫做“土地改革”的既流血又刮骨的斗争,除了恐怖以外并无更多的看法。

    父亲的死使我感到孤独无依,就这样,我和母亲成了孤儿寡母。

    但是,事情远没有结束。在我此后的生命旅程里,诸多倒霉的关系到身家性命的事,比如:“混入革命队伍”被另眼看待,被开除,成为肃反对象,划为“右派”关进监狱,成为“刑事犯”等等,其中概有一个“理所当然”的原因――“此人系地主出身,有杀父之仇”也。杀人者不查自己非法的非人道的罪错,反而以此为理由株连他们无辜的后代。是何逻辑!

    在按照一个行政乡至少打死一、两个人的目标实现以后不久,“土改运动”即转入平分浮财和土地的阶段。请读者记住,这种被分配的浮财和土地,当时叫“胜利果实”,下面行文就用这个词。

    “胜利果实”是胜利的一方用流血斗争、刮骨斗争手段得来的,来之比较简单容易,但恐怖血腥的事件过去以后,我参加了他们的贫雇农大会。自然由那位姓胡的队长主持开会。他的开场白我记得:“你们听着,你们是穷人,是贫雇农,党领着你们把地主打倒的打倒,打死的打死,你们要感谢党。这就是革命,是阶级斗争”。贫雇农张着嘴仰着头呆呆地听。

    他接着说:“现在你们胜利了,要把土地浮财分给你们。浮财不要均分,土地要分等级。你们自己商量怎么分……”

    贫雇农的组织叫农会,它的头头叫农会主席。他接着向全体贫雇农宣布说,先散会,等待农会商量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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