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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我所经历的土改运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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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用它丈量土地并画出土地图。我们一个村一个村地做,工作量很大。

    我所在的工作队,刚好负责我家土地所在的乡。乡政府设在寇家屯,管辖就近的四个屯子,其中一个叫双庙子屯,因村头有两座庙而名之,我家的五十多垧田地就在这个屯――就是说,我要丈量并平分自家的土地给农民。

    第二阶段土地评级。我们用丈量土地的弓逐个地块丈量,记下长宽和方位,画出地块图,计算出每个地块的亩数。然后,再由贫农团的人按土壤状况对每个地块评价,评出地块的等级,并依土壤自然条件好坏,把土地共分为四个等级。

    在这些工作中,我做得很出色,农会的人对我的劳作极其满意,所以几个月后当暴行来临之际,我不仅没有被打死,而且没有受皮肉之苦。

    甚至到八年之后,我叛变了地主家庭的“革命”行为还救了我,使我躲过成为反革命分子的灾难。那是一九五五年,由于硬造出来的胡风反革命集团从而在全国掀起抓反革命分子的运动,只有二十二岁的我,成为倒霉的“肃反对象”。我家乡的乡政府给调查我“反革命事实”的人出了证明,肯定我在“土改运动”中积极工作,有过贡献。旅大市沙河口党委只好将此写在对我的《肃反结论书》中,成为证明我“不是反革命分子”的“正面因素”。

    言归正传。第三阶段的工作是划定农户的阶级成分。由贫农团逐家评定阶级成分,我做笔录。这一次我再努力工作也无济于事了。我家依靠地租生活,是最典型的“剥削者”,只能定为地主成分。

    记得那时划分的阶级成分有六种:地主(经营地主,破落地主);富农;上中农;下中农;贫农;雇农,共六个“阶级”。其中,经营地主是指有农具畜力,自家也有一、二人下地干农活,但主要是靠雇工耕种土地的农户。无土地、无农具、甚至无住处,依靠打零工或常年固定给人打工的农户,则是雇农(东北地区俗称“扛长活”)。

    我家本来在镇上居住,因为是地主成分,早在一九四六年八月就“净身出户”,“扫地出门”,被赶到双庙子屯,全家住在一个小土棚子里。在此一年前,六十三岁的父亲摔坏了腿,成了依靠拐杖走路的残疾人。他是拄着拐杖被净身出户的。

    “净身出户”是指被赶出住房的居民,只允许穿着当季的衣服离开自己的家。这个家就再也不是他的家了,直到永远。这在当时是普遍采用的方式,比十九年后“文革”中的抄家还要彻底。

    此时,我在校读书并参加“土改”工作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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