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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流血斗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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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禁”等方法逼供;褒城县第一期进行土改的3o个乡中计有18个乡生过打人现象,被吊打地主近4o人,参加吊打的干部有12人,某工作组长亲自打地主的耳光,个别乡村还制造了不少的新花样如“挂粪桶,双手举起口张开,冷水洗脚”等。

    ***袁宝华曾在东北搞了三年土改,他回忆说:一个地方农村工作能否真正开展起来,主要还是要靠农村中的积极分子。这些积极分子无所畏惧,胆大敢为,但他们身上多多少少都有些毛病,他们不同于老实巴交的农民。真正老实巴交的农民不敢率先起来造反。……

    (农村)干部看到我来了,都对我说,我们战果辉煌,搜到多少金镏子,搜到多少银元,搜到多少什么东西。我到村公所一看,两个妇女上身被剥光了,用绳子捆绑着吊在梁上。她俩都是地主婆,农会非要她俩讲出金银财宝藏在哪里。我进去以后不好立即制止,出来后马上跟他们说:“赶快把她们放下来。”他们说:“她不交待。”我说:“她不交待,也不能把他吊着,你要吊出人命来怎么办?”他们说:“已经有一个地主上吊死了。”我不能马上给他们泼冷水,只能慢慢劝导。

    一位在东北参加过土改的老干部回忆说:有一件使我长期感到内疚的事,就是对一位小学教员的伤害。我有说话随便、好出洋相的毛病。一次斗争会批斗一个小学教员,不知他本人是地主,还是为地主做了什么事,斗争会上问到他的问题他就是不说。恰巧我经过此地,就顺口说了一句:你再不说就割了你的耳朵。说罢又到别处巡视去了。后来等我回来一看,窗台上果然有一只人的耳朵。我一追查,工作队员说是赵兴士干的。批评赵兴士,他的回答是:你不是说要割他的耳朵吗?我无话可说,但也懊悔至今,一直觉得对不起那位小学教员。

    《山西历代纪事本末》“老区土地改革运动”篇称:“据1948年6月22日统计,兴县8个区29o个村,打死1o5o人,其中有地主38o人,富农382人,中农345人,贫雇农4o人;自杀共863人,其中地主255人,富农285人,中农31o人,贫雇农11人;被斗争扫地出门后冻饿而死的63人。一个县就这样,整个解放区打死饿死自杀了多少也就可想而知了。

    1948年4月,在一次讲话中曾这样总结这场“流血斗争”:没有能够明确地坚持我党严禁乱打乱杀的方针,以致在某些地方的土地改革中不必要地处死了一些地主富农分子,并给农村中的坏分子以乘机报复的可能,由他们罪恶地杀死了若干劳动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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