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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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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文随笔录无弹窗 提到“流氓”一词,人们并不陌生,然而若要细究其实质却很难道明其所以然。即使检索一些辞书,也并不是轻易就能搞清楚的。马克思、恩格斯早年在其著作《**宣言》中就对“流氓”一词有所揭示。书中对“流氓无产阶级”一词,曾作如下解释:“流氓无产阶级是旧社会最下层中消极的腐化的部分,他们有时也被无产阶级革命卷到运动里来,但是,由于他们的整个生活状况,他们更甘心于被人收买,去干反动的勾当。”1931年,鲁迅在上海东亚同文书院作题为《流氓与文学》的讲演时,曾对“流氓”一词作过如下界定:“流氓等于无赖子加上壮士、加三百代言。流氓的造成,大约有两种东西:一种是孔子之徒,就是儒;一种是墨子之徒,就是侠。这两种东西本来也很好,可是后来他们的思想一堕落,就慢慢地演成了‘流氓’。”(转引自1992年1月16日《文学报》)文中的“无赖子”、“壮士”、“三百代言”都是日语词汇,即无赖、流氓、痞子的意思。这里使用日语词汇,大概与此文先期刊于日本有关,不过,除了“三百代言”一称外,其他如“无赖子”、“壮士”等称,中国自古即有之,也作流氓解。

    此外,完颜绍元在其所著《流氓的变迁》一书中,对“流氓”一称作了如下界定:流氓“是脱离了古代社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田地,因此没有正当的业务可恃且又愚昧无知的社会底层成员;而作为流氓之‘流’的字义中,又可包涵或引申出向坏的方向嬗变以及放纵成弊等内容。合而言之,大致可以把‘流氓’一词从词义上界定为:特指脱离生产不务正业而在社会上游荡,并以悖离传统道德文化和破坏社会秩序为基本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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