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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大学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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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隐瞒真实情况的人不能够花言巧语。?

    (3)民志:民心,人心。?

    ?

    【译文】?

    ?

    孔子说:“听诉讼审理案子,我也和别人一样。目的在于使诉讼不再发生。”使隐瞒真实情况的人不敢花言巧语,使人心畏服,这就叫做抓住了根本。?

    ?

    【读解】?

    ?

    这一段以孔子谈诉讼的话来阐发“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的道理,强调凡事都要抓住根本。审案的根本目的是使案子不再发生,这正如“但愿世间人无病,何愁架上药生尘”的道理一样。?

    ?

    审案和卖药都只是手段,或者说是“末”,使人心理畏服不再犯案和增强体质不再生病才是目的,或者说才是“本”。?

    ?

    说到底,是一个教化与治理的问题,教化是本。治理是末。正是由此出发,我们才能够理解《大学》强调以修身为本。齐家、治国、平天下都只是末的道理。?

    ?

    本末的关系如此,终始的因果也一样。从哲学命题的角度来看。本末是本质论,终始是发展观,千古哲学的两大范畴在《大学》这篇儒学的入门读物中以轻轻巧巧的八个字对仗而出:“物有本末,事有终始。”再以八个字加以干净利落的解决:“知所先后,则近道矣!”真是语言极度简洁而蕴含无比深刻,显出“经”的本色。?

    ?

    【原文】?

    ?

    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2)。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5),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始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4),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

    ?

    【注释】?

    ?

    1这一章的原文只有“此谓知本。此谓知之至也”两句。朱熹认为,”此谓知本”一句是上一章的衍文,”此谓知之至也”一句前面又缺了一段文字。所以,朱熹根据上下文关系补充了一段文字,这里所选的,就是朱熹补充的文字。2即,接近,接触。穷:穷究,彻底研究。3未穷,未穷尽,未彻底。4益,更加。?

    ?

    【译文】?

    ?

    说获得知识的途径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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