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么一转眼的功夫,李志高就成了庄园主了。
虽然有了地契,成了陈家庄的新庄主,但事情并没那么简单,他还得去庄园,跟庄子里的下人农户去打个招呼,说一下新章程。
具体来说,李志高买了人家的庄子,并不是只买了土地那么简单,不仅仅是获得了土地的所有权,同时还买下了某种义务,一种照顾好大量依附庄园土地生活的佃户们的义务。
佃户不同于家仆,他们并没有跟着土地卖身给李志高,本质上还是自由民。虽然他们有人身自由,但却没有生产数据,必须依附庄子的土地生存。
具体说,就是佃户都长期租庄子主人的土地耕种,有收成后按照比例分成,就跟房主与租房客之间是一样的关系,如今土地产权变更了,他们自然也得跟着另外签合同。
从法理上,李志高完全可以把这些佃户都给开了,另外再找人耕种,再找的人,可以是找新的佃农,也可以自己雇佣家仆跟雇农耕种,或者干脆荒着地皮也行,总之方式就很多了。
可是,虽然法理上那么做都是可行的,但情理上就不行了,而且目前实际上要这么做也行不通,根本没法随心所欲的处置那些佃农。
按照刘润生的说法,那些佃农都是长期靠这些土地吃饭的,很多都世代靠此为生,换句话说,他们耕种的土地虽然不是他们自己的,但却是他们的命根子,一旦李志高这个新地主不按照过去的章程来,很容易会闹出民变的。
那些佃农世代居住在本地,团结姓很强,武力值也不错,家里都有个刀枪棍棒什么的,习武之风也很盛,要是一个弄不好,惹火了他们,他们立刻就会聚众冲击庄子,抢东西毁房屋什么的都是常有的事儿,关键你还只能忍着,没什么好办法。
这是因为官府式微,老早就不管这种事儿了,少了官府震慑,那就只能是私下解决,这种情况自然是看谁本事大,实力强。
所以李志高目前最好的办法,就是赶紧去庄子里,召集农户,然后宣布一下土地权变更的事儿,让大家认识认识,另外就是最关键的一条――跟那些佃户重新签署一份土地租赁协定,最好是一切照旧,别乱搞事儿。
这种模式下,如果是在太平岁月,种地收入还可以的时候,大家都还能相安无事,
第十五章 庄主的权利和义务-->>(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