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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原来是个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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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量已经少见了,而第二只明显个头更大,居然重了小成11公丝。

    “是狗王,我去,原来狗头的虫儿上场了,我就说,怎会这么重呢。”

    “唔,既然是狗王这家伙的大狗头斗蟀,那我这场就买它了。”

    “是啊,是啊,听说狗王的大狗头很猛,这些天已经连胜七场了。”

    “必须买大狗头,大狗头无敌,何况重了这么多,整整11公丝啊……”

    1克等于1000公丝,在人的世界里,别说11公丝有多大差距,哪怕是整整1克重也算不了什么。

    但是在斗蟀的体重之间,11公丝的重量优势,也是一个差距值了。

    “唔。”李锋摸了摸太阳穴,看来这外号狗王这个家伙的大狗头斗蟀,在这里早已经战名远播了。

    看到所有人都十分不看好小成,李锋倒是玩味地笑了笑,并没说什么。

    称量完毕,不多时,庄家对于小成与大狗头的赔率已经出来了。

    小成的赔率是1.2,大狗头的是0.7。

    差距十分大,虽然只差了0.5,但是在同一重量级的斗蟀场上,这确实是很少见了。

    因为李锋的小成在这之前根本是没有案底资料,而且重量比对方轻了11公丝,很显然庄家对于不知底细的小成,也保持着很谨慎的态度,因此把小成的赔率开的相当高。

    买一百块小成赢,能得到一百二十块,而买一百块大狗头赢,却只有七十块。

    两者一对比,可想然之,按道理,多少也有人去买小成,因为它赔得多,可是现场的赌客却不是如此。

    没有底细参考情况下,围过来越来越多的旁观者,几乎有九成多都买了大狗头。

    “嘻嘻,我买一千块你家的宝贝赢。”李锋看着周围群情汹涌的人,心里只能冷笑,你丫的一群狗眼,等着哭鼻子吧。

    尤其他看到某个大腹便便老板,一口气把五万砸在狗王的大狗头斗蟀身上,他更是笑了。

    而正这时候,一把女人好听的声音,在李锋不远处道。

    李锋望了眼这个女子,是她啊,她不是在外面看当铺么,怎么进来赌上一份了,而且这女人居然看好自己的小成?

    啧,算你有眼光,活该你赚钱。李锋臭美暗道。

    “谢谢。”他回了女人一句。

    “小子,好了,你打算赌多少?先说明,我狗头可不随便小打小闹都和人赌的,那多没意思。”

    两只斗蟀被提下了戟称,分别放在透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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