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三十七章 瓜分和平>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皇室中最杰出的6军指挥官依旧是巴伐利亚人心目中地英雄。在这场血腥的战争中。巴伐利亚士兵的表现并不亚于普鲁士人他们也同样付出了相当大的代价――17万巴伐利亚士兵血洒疆场其中多数是牺牲在法国战场上地。

    回到德国鲁普雷西特心中也有别样的滋味他对于巴伐利亚的热爱远甚于英国只不过他身上流淌着英国皇室的血统并从自己的母亲那里继承了所谓的“詹姆斯派英国王位”。在英国他过得并不开心簇拥者与反对者相比是微不足道的。他拥有令人羡慕的王权却不得不整天面对英国人的示威、暴动和游击队。曾经无比荣耀的英国皇家卫队此时却随处可见巴伐利亚志愿兵的背影。

    英国是动荡的。曾经繁华的城市现在只剩下废墟曾经建造出一艘又一艘先进舰船的船厂早已无影无踪优秀的人才或是逃亡国王或是被德国人虏走岛屿一片死气沉沉。这一切对于大多数中立国家来说都是无关紧要的。荷兰人不再担心自己的中立因为德国无须借他们的道路来进攻法国也不会强夺他们的出海口用以监视英国;挪威人对于英国地失败是惋惜的因为他们无法继续从英国人那里捞取战争财富他们此时的重心转向平息胜利者对他们战争中向英国偷运物资的愤怒;瑞典人获得了德国人对其中立的保证。代价是以低廉的价格继续大量供应铁矿;法国人极力抗议德战区的“民主选举”他们关心的是“第二个法国政府的出现”曾经盟友的生死与他们无关。

    当然并非所有的国家都打算置身事外。美国政府派出以国务卿威廉詹宁斯布赖恩为的特别代表团出席会议但他们来到这里的目的绝不是恭贺和平。在英国王权事件中威尔逊政府既不宣布承认罗伯特一世政权也不宣布支持爱德华八世而是和两个政权都保有不同程度的接触和联系美国人一贯的中立商人主义在这里尽显无疑――一方面照样对流亡加拿大的英国政府出售军火另一方面对于英国本土重建表现出积极的态度。

    如此规模和影响力的会议太平洋区域的另一个强国日本自然不会错过作为特使出席的是外交大臣加藤高明这也是日本内阁中一位非常重要的实权派人物。与美国人“关心”欧洲重建相比日本人这次来的目的和以往并无区别。在于德国签订秘密协约之后日本政府对英宣战然后大摇大摆的开始了对英国东南亚殖民地的入侵新加坡、马来西亚先后升起了膏药旗但日本政府并不满足于此他们明白若要成为东亚和太平洋区域的霸主加入同盟国体系是一种“必须的政治背景”。

    在这样一种各怀心思的气氛中由27个欧洲国家参加的欧洲和平大会如期举行另有11个非欧洲国家派出特使前来见证这一历史性的会议。这原本是一次瓜分胜利的会议然而由于战败国英国的新政府与德国的特殊关系会议的进程让许多人颇为意外。会议桌上根本看不到垂头丧气的失败者罗伯特一世英国的新君主如同胜利者一般昂挺胸德国与英国代表之间进行的是和平谈判更不如说是合作谈判双方的情绪始终是放松的、平和的。

    1915年8月的最后一天英王罗伯特一世代表新英国政府与德国政府签订了《德英和平条约》这一条约正式宣告两国战争状态的结束。条约还规定英国将继续作为一个拥有独立主权的国家存在但宪法必须在德国政府的监督下进行修改今后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将分别拥有各自的政府英国的中央政府仅负责外交和殖民地事务不对各自治政府的经济和军事行使权力。

    此外条约内容还包括:

    除规定数量的皇家卫队和警察之外英国不再保有任何形式的军队武装;

    5年之内德国6军将在英本土驻扎军队以协助英国政府维持治安驻军数量由两国政府共同商议决定5年后若英国治安情况良好德国将逐步消减直至撤出所有驻军;

    2o年之内英国的帕斯卡弗洛和波特兰军港无偿提供给德国海军使用;

    除排水量1oo吨以内的警用巡逻、救援舰只外所有军舰作为和平保证交予德国政府今后英国政府建造军舰的计划必须事先得到德国政府的同意且不论政府或民间今后均不得建造排水量过1万吨或航过25节的民用船只;

    所有飞机(包括飞机动机)一律交由德国政府今后英国政府和民间均不得制造和拥有飞机官方和民间交通运输所需飞机和飞行员将由德国政府将提供;

    英国政府承认战争中由德国占领的殖民地区域作为回报德国政府将协助英国政府收回目前由旧英国政府控制的地区;

    英国政府本应支付1oo亿英镑的战争赔款但鉴于两国政府历来友好的关系而此次战争的应完全归咎于乔治五世及其政府因此德国政府善意的免除英国政府赔款。

    作为德国的最高统治者德皇代表德国政府签署了这项和平条约对英宣战各国除德国之外并未直接出兵因而在这个条约上的签字仅有见证的意义最终欧洲各国代表所得到的仅仅是“和平”二字。

    条约签署的当天后来被定为欧洲和平日但就在这一天英格兰和苏格兰许多地区都爆了反对政府签署《德英和平条约》的示威游行一些地方愤怒的平民甚至与罗伯特一世的皇家卫队生了流血冲突。

    真正的和平远未降临!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