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书信,单人匹马,来到西南,朝廷的军队正排布在交趾国的国境上——交趾国乃我朝属国,几个月前王室内乱,国王向朝廷请求发兵平叛。
心儿,你不要太胡闹!
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子在内,父命亦有所不受。
爹迫于无奈,终于带我出征。
交趾国的陈氏王族一分为三,内乱不止,朝廷的旨意是要援助受到我朝钦封的嫡系国君。
爹的命令,是让我断后。
我又一次偷偷的跑了出来,带着我的九节鞭,赶上了哥哥的先锋部队。
第四章
符鸢
我从不知弟弟会胆大妄为到了如此地步——他以为是在家里么?须知军法如山,不容半点徇私,他真是被大娘宠坏了,他可以不把爹看在眼里,却不能罔视军法,可惜他还不知道违反军法的严重性。
少爷,你快回去吧,现在回去,还来得及,要是让爹发现了——只怕……
可惜他不相信——因为他有不相信的资格。
他的剑法百里挑一,他的战马千金难求,他的弓射百步穿杨。
第二天我们就遇到了叛军。
弟弟显然兴奋异常,他十多年来的苦练,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两军交战的地方,是谅山内的谷地——谅山乃是南取交趾的锁钥之地,得之进可攻,退可守。
冲锋的号角吹响之后,弟弟便左手执弓,右手挽鞭冲了出去。
和叛军厮杀的空档我四处寻觅弟弟的踪影,他在进入叛军阵地之前就挽弓射杀了几名叛军,冲进去之后便不见了踪迹。
找不到弟弟,我只能拼命的和叛军搏斗——多杀死一个叛军,他就少一分危险。
看到他的时候,他和一个叛军在草丛中扭打,他披头散发,浑身是血,那个叛军掐着他的脖子——弟弟穿着金丝软甲,身上的血只怕都是别人的,我用尽所有的力气向他的方向跑过去,在我离他还有几丈之遥时,看到他拔出长靴里的匕首,刺入叛军的心窝,然后那个叛军压
105 番外 葵心映日光(二)-->>(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