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章百七十三 我与他有夫妻相【六千总更】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不听话的家伙。”我拂开青夜让他退后,随即抬手捏诀,在他一声“流锦?!”的惊呼声中,足尖点地,身体便飞了出去,脚下踏过的空气凝结成冰晶。索性小船并没有漂浮到河中心,只需借力踏空几步,身体便稳稳当当地落在大白所在的那小船上。

    大白残暴地吼了一声,当即冲我扑过来一口咬碎了我身后那欲上船的骨骸。我翻手化出白桢剑,手握剑柄***河水中,那凌冽的剑气将四周围上来的怨灵之气镇住了稍许,使得它们皆往四周退了退,不敢过分上前却又不舍就这样离去。

    大白在狭小的船上来回四处焦躁地呲牙,想以它那凶神恶煞的模样彻底吓退那些东西。我便以剑为浆,在水中划着,将小船再一次引上岸。

    结果大白一上岸,就仰着虎头咆哮着,似哪个惹它生气了一般,它这一咆哮,河中愈加汹涌了些,愣是此起彼伏地应和。猛涨的河水眼看就要淹上岸边了,再这样下去,河里的东西能够因此爬上岸来不是不可能的事情。我不禁(蟹)看了大白一眼,肃声道:“再乱叫试试,我敲掉你的虎牙。”

    (五)

    大白闻言不咆哮了,很端庄地眯起了眼,神态高贵十足。兴许它觉得掉面子时要摆出一副更有面子的形容才算对得住自己的虎格。

    我收回白桢,迅速捻决念动咒语,控制了这黄泉河的河水。激涌过来的河水打湿了裙角,却在涌回去的那一刻被凝结成冰。

    水对于我来说,无疑是最好控制的东西。恰巧冥界这黄泉河,给了我这样的地利,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只需弹指一间,便可彻底颠覆了冥界。

    面前被凝结的黄泉河水越来越多,随之更多的河水朝我们这边涌了过来。我如拉起一块幕布一般,施决将脚下的寒冰缓缓往上拉……整条河似乎都倾斜了,朦胧的对岸的地势忽而隐隐变得高了一些,河水只顾着往脚下兜,而后成冰。

    厚重而寒气凛然的冰幕被拉得很高,对岸的河水渐渐干涸,继而是整条河的河水都渐渐干涸,全部变成了我与青夜还有大白眼前的这堵晶白透明的冰墙。透过冰墙,河里的光景依稀可见。

    黄泉河,一旦干涸了没有水了,该是一种怎么样的光景呢。

    河里数不清的森森白骨,冲天的怨灵之气。

    只可惜,我们面前尚有冰墙为盾,那些白骨无法过得来,便自河底的软泥中纷纷一点一点地朝对岸爬去……

    对岸,不正正是依附于仙族的鬼族么。

    第一具白骨上了岸,继而是第二具第三具……无数具……虽听不见对岸的声音,但那数量,该是能够让群龙无首的鬼族尽数覆没。

    身边的大白很不安分,爪子扑在冰墙上不断刨着,想将对岸的光景看得更清楚详细一些。我拿食指使了两分大力学着弦衣时常欺负它的动作弹了一下它的额头,权当是给它一个教训。方才若不是及时将船引回了岸,它再凶猛,被那些白骨吞噬也是迟早的事情。如此冲动,险些坏了大事。

    大白吃痛闷哼一声,大抵也是晓得自己理亏,闷着不敢发作。

    我道:“你那么想看清楚,那我给你开个后门让你过去看得更清楚一些可好?”

    于是大白收了爪子,不刨了。

    看样子鬼族是再无翻身之力,青夜问道:“现在我们去黄泉路口看看吗?”

    我眯着眼睛透过冰墙看那难得的壮阔的景象,道:“在这里好好的,为何要出去。难道你想出去帮莫铸他们吗。”这一战,谁胜谁负于我来说没有太大的干扰。仙族节气将尽,倘若能在气尽之前再帮我挫一挫莫铸的锐气,自然是好的。

    青夜道:“你不想看仙族是如何狼狈而回的么。”

    我勾唇,看着大白趴在地上又开始打瞌睡,不由自主地再伸手指弹了一下它的额头,看它不满地粗哼,笑道:“迟早会看到的。”我终于有些明白为何弦衣动不动就会弹大白的额头了,似乎会弹上瘾。

    直到黄泉河里的最后一具白骨上岸,黄泉路口的打斗声渐消,大白都已经睡醒了两个瞌睡,我才抬脚挠了挠大白的肚子,道:“该回去了。”

    顺着黄泉路一步一步走出去,路上尸骸成堆血流成河,有仙族的也有蛮荒魔族的。赤脚踩在血水当中,余热未退。

    大白很是兴奋,东闻闻西嗅嗅,四只雪白的蹄子都被血染成了鲜红色。

    青夜蹙紧了眉,约摸是甚少见到这样可怖的场景罢。其实说起来除了忘川被攻那一次,我也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场景,但很无奈,脑海中设想了不知多少回,而今亲眼所见倒觉得有两分亲切。

    仙魔厮杀了不知多少回,大多是弦衣的妖族在处理战后琐事。不知弦衣见到这些又会作何感想呢。我想依他的性子,应当不会与青夜一般蹙紧了眉。指不定还会笑得娇媚如花。

    想着想着,我不禁淡淡笑了起来。

    忽而手臂一紧,青夜拉住了我。他一双纯净的眸子放在我身上,透着不忍和痛惜,低低道:“我抱你出去罢。”

    我挑挑眉,嘴角的笑未收,道:“你觉得我会走不完这段路程吗?相反,我走得十分有兴致。”说罢我顺势拂开了他的手,继续往前走。

    脚被染成血色,连白色裙角都成了同样的颜色。总是要赤脚亲自走过尸骸血河,才会觉得真实。

    ps:神马美男三千,宋貌潘颜,吹灭灯还不是一个味道……百里砂新文《男颜祸水,面首三千》,已肥,各种求调戏求包养)7e)7e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