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来天,清妩就从事业型女强人摇身一变,成了家庭型小小妇,自怀孕后,光滑的不仅是她的皮肤,还有她那颗斑驳的心。
日子是简单而快乐的,每一分每一秒,他们二人都清楚,弥足珍贵。每天早晨送他上车,每天晚上在门口巴望着他的车声响起,每天每天,几乎成了必修课。
嘉宇大厦。
例会进行中,凌衍森正在给各部门分发这个季度的主要工作表,手机响了。
他是个严谨的人,接受美国教育不少年,他全身都透着一股美式松散而又近乎苛刻的认真,这点尤其体现在开会这件事上。
除了十万火急的事,他的手机在开会时间段,从来都是死气沉沉。
“对不起,有点急事要处理,今天的会就开到这。”几乎是拿出手机的那一刻,凌衍森神情顿变,猛地起身,按掉电话,沉声吩咐。
一众下属虽不明所以,但也看得出来,总裁定是又十分要紧的事,才会中途搁置会议。
凌衍森出了会议室,大步走到自己的办公室,拿了外套,又火速给林文才打了个电话,接着吩咐老张把车开到广场,他出了电梯,几乎是小跑着上了车。
一路不停地闯红灯,硬生生把原来一个多小时的路程缩短到了三十来分钟。
给他打电话的是一家在美国注册,而实地建设在栾城的私人医院。这是他为了毛毛的病专门投资建立的,医生全是从世界各地名医院巨薪聘请来的,医疗设备,手术室,实验室,这些东西,几乎比他投资在海地的所有雪茄烟生产公司都要来的贵。
大概五天前,林文才来报告,说是毛毛在幼稚园的情况不大好,他去了一趟幼稚园,果然,小家伙无精打采的,皮肤又黄了些,老喊肚子疼,吃饭不多,更加沉默寡言。一见他就嚷嚷着要妈妈,这个时候,凌衍森是绝对不会让清妩知道毛毛出事了的。她自己怀着孕,本来也帮不上什么忙,何必再给她添堵。